林易和布雷克格里芬已經形成了一種“默契”。
要不都說最瞭解你的往往就是你的對手。
下半場回來神速隊的第一次進攻,布雷克格里芬來到了45度角拿球,而出現在他前面的並不是野貓隊的大前鋒安東尼比斯利。
是野貓隊的中鋒林易。
籃球館瞬間安靜了下來。
啦啦隊妹子們的手都捂著胸口,試圖阻止自己胸口那對大殺器的上下起伏。
籃球比賽的較量,往往就是瞬息之間發生的變化。
林易和布雷克格里芬其實有相似點。
那就是布雷克格里芬小時候也是打控球后衛的。
雖然布雷克格里芬的運球不像林易那樣花哨、飄逸,但也足夠實用。
林易知道布雷克格里芬想幹什麼。
畢竟未來布雷克格里芬沒受傷之前經常持球高位單打。
能成為NBA的狀元,除了歷史上少數幾個水貨之外,大多數都是天賦異稟、才華橫溢。
布雷克格里芬也不例外。
如果不是裡弗斯一味讓他像霍華德那樣去練上肢肌肉,布雷克格里芬又會發生什麼樣的事呢?
誰知道呢?
明明是兩個大個,一個七尺一個準七尺,卻非得要像小前鋒那樣去對決。
布雷克格里芬試探步之後直接突林易的右手,他的第一下爆發力很快,第二下就沒這麼快了,這是大個子的通病,慢三步。
林易身體朝著左邊橫移,他封堵了布雷克格里芬的突破線路。
布雷克格里芬立馬背身運球,開始背身推進,野貓隊的球員並不協防,神速隊的球員也不上前去要球,整座球場彷彿就像只剩下了這兩人一般。
力量就是格里芬的優勢了,不過林易顯然比兩人第一次對決時要強壯了許多。
格里芬向後一靠,接著立馬向外轉身,這段時間他苦練了一手左手勾手。
啪!
布雷克格里芬的勾手被林易無情的封蓋。
特里羅林斯說的的確很對,如果不知道對手怎麼幹,就順著他來,誘惑他來主動攻擊。
布雷克格里芬吃虧吃大了。
林易太熟悉他,也太瞭解他。
但是對於林易,布雷克格里芬並不熟悉。
野貓隊的場館高呼著林易的首字拼音發音。
球探們陷入了一絲沉默。
他們並不認為林易一定就比格里芬出色了,畢竟大學時代的漢斯布魯還打爆了同時代的所有球員呢。
但是剛剛林易展現出來的防守以及他這場比賽給人的表現,球探們感覺從他身上看到了一種可能性。
如果他更加強壯,如果他跳的更高反應更快,如果他在NAB能更進一步,他會不會也在聯盟裡展現出這樣的統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