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個混混在地上,哀鴻一片。
陳曌揉了揉肩膀,也就第一下棒球棍打到肩膀的時候會痛。
其他的攻擊,陳曌都能忽略不見。
丹尼爾滿臉震驚的看著陳曌,諾曼斯的表情則有點不自然。
陳曌一隻手提起混混:“是誰讓你們來的?”
“不知道。”混混很硬氣。
陳曌抓住混混的手腕,開始用力的捏。
“啊……”混混發出慘叫聲。
不過混混還是不說話,就是在那裡慘叫。
陳曌鬆開了混混的手腕,總不能真把他的手骨捏碎吧。
陳曌將混混丟在地上,他們也受夠了教訓。
這些混混也是吃準了,陳曌不可能殺了他們。
畢竟周圍已經有人報警了,這裡可是比弗利山莊。
而且,看諾曼斯的反應,陳曌多少猜到了一點。
這次混混襲擊他,多半就是諾曼斯指使的。
沒幾分鐘警車呼嘯著來了,丹尼爾主動上前與警察說明情況,並且聲稱是襲擊他們三個。
他和諾曼斯都是這裡的住戶,能在這裡住的都是什麼人?
這些警察肯定知道,所以不需要丹尼爾多做解釋。
警察自然知道該怎麼做。
要知道比佛利山莊可是有專門的警察局,出警速度是全洛杉磯最快的。
他們就是這裡的富人專門的保鏢,隨後警察就把五個混混全都帶走了。
“陳,你有沒有受傷?”
“沒事。”陳曌搖了搖頭:“諾曼斯,我們繼續。”
“那個……你確定還能跑?”諾曼斯臉上的贅肉正在微微的抖動著。
“當然能跑,就算跑十公里也沒問題。”陳曌冷笑道:“今天你的訓練計劃就是,先跑十公里。”
“憑什麼?說好的只跑三公里的。”諾曼斯尖叫起來。
“不憑什麼,就憑我被襲擊了,就憑我現在的心情非常的不爽。”
平白無故被打了一頓,即便是打贏了,陳曌的心情依然無法高興。
“我不跑,死也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