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任欽差副手的陳御史沉吟了下,沒有看這位布政使,只是目光瞥著頭頂飄落的一朵桂花。
秋日的桂樹濃香縈繞。
風一吹,這時落下了一朵朵,均勻灑在二人官袍的肩頭。
御史雙手攏在袖中,輕聲道:
“依我看麼,欽差的意思大體是兩個。
其一,那封檢舉信既已遞到了都察院,驚動了聖人。
我們如今大動干戈地也來了,那無論這個太倉縣令能否找到,他又是否犯了竊國貪腐的事……欽差都不能白來一趟。
必須查出點什麼,抓到個把犯事的官員,才好給聖上交差。藩臺大人明白吧?”
明白麼?
可太明白了……
出身江南士族,一路做到臨封道布政使的高廉,又豈會是蠢人?
只一聽,就明白了陳紅的意思:
你們臨封的官員不要想著,犯人失蹤,就可以玩“死無對證”那一套。
趙大人辛苦來了一趟,若啥都沒查出來,回京如何給聖上交代?
“這點欽差大可放心,那太倉縣令既已畏罪潛逃,便已無須再查什麼證據,欽差只管向聖人稟告,釋出海捕文書,捉拿人犯即可。
至於我等身為臨封地方主官,犯下失察之罪,理應懲處,我與劉按察,孫知府,會親自向陛下請罪,不會牽累欽差。”高廉沉聲,予以保證。
這是早商議好的。
欽差來了,想半點責任不承擔,未免想的太美。
高廉等人,背上一個失察的罪責。
雖也疼痛,但不致命,屬於可接受的結果。
如此,欽差無需費力,只要逛一圈回京赴命,便可輕鬆完成皇命。
高廉等地方官則一起將事扛下來,各方就都有了交待。
高廉說出這番話,是希望與趙都安達成默契,採取這個皆大歡喜的版本。
以臨封地方官承受一定責罰為代價,將這起案子,定性為太倉縣令的個人行為。
“藩臺大人,我可得提醒您一句,欽差可還沒調查呢,您各位就將案子提前定了是什麼意思?”
陳御史瞥了他一眼。
高廉眼皮一跳,神態自若道:
“御史誤會了,本官只是覺得,這太倉縣令既已逃了,便已等同於認罪伏法。”
陳御史幽幽道:
“太倉縣令認罪沒問題,但貪墨銀礦的事,是隻有他一個,還是存在某些同黨,哪些人是同黨,哪些人不是……這就要看諸位大人的表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