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啊……就是命裡註定,不由自己做主的東西,”顧少修攬著她的肩膀,輕笑著說:“我有個朋友,是個混混,他是孤兒,十三四歲就在道上混,他雖然讀書很少,但天生聰明手段狠,十七八歲就闖出一番名堂,道兒上人人叫他風哥,二十歲那年,他愛上一個女孩兒,那女孩兒是某位黑道老大的女兒,他長的很英俊,又有英雄氣概,女孩兒很迷戀他,他以為他們是真心相愛,只要女孩兒想要的東西,哪怕只有一句話,他渾身染血,在所不惜,可後來,女孩兒的家族生意洗白,背叛了他,將他供出去頂罪,他廢了一條左臂,在牢裡蹲了五年,再出來時,以前的地盤場子都被女孩兒家吞了,他一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