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席上,我沒看見大爹。
我渴望看到一個身影,可又害怕汙穢的我,玷汙了她的安寧。
顧琳沒出現。
可能她並不知道我的結果吧,我只希望,不要有人傷害她。
三年牢獄生涯,對我來說沒有太多的波折。
我一如既往的低著頭,不惹事,不犯錯,我也沒有去立功。
三年,三十六個月,一千零九十五天。
我甚至想要永遠的躲在這裡。
可監牢,也不會收留我。
出獄的那一天,我領取自己的隨身物品,卻發現有一個陌生的檔案袋。
我和獄警說,這不是我的東西。
獄警冷冰冰的說:“是你的,你被關進去的那天,有個女生來過,她說把這個給你,我忘了,放到現在才想起來。”
我整個人就像是觸電了一樣,急促的翻開了檔案袋。
袋子裡面孤零零有一本書。
書名《路遇》。
目錄的第一頁,有一張照片。
顧琳站在雪中,恬靜的微笑,清澈無比。
我哭了。
進監獄我沒哭,大爹對我失望我沒哭。
甚至顧琳沒有出現在審判庭,我也沒哭。
現在看著她的照片,我知道她真的來過。
我嚎啕大哭,哭的毫無男人的尊嚴可言。
獄警像是看神經病一樣的對我說:“小子,那是你女朋友吧?我聽說你把情敵打廢了才進來的?”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傻愣的看著他。
他嘆了口氣說:“你都被關了多久了,她就給了你一張照片,再也沒來過,醒醒吧。”
是啊,三年了。
十六個月。
一千零九十五天。
顧琳還會記得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