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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競業禁止,是用人單位對員工採取的以保護其商業秘密為目的的一種法律措施。具體來說,就是雙方約定,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或勞動關系結束後的一定時期內,限制並禁止員工在本單位任職期間同時兼職於業務競爭單位,限制並禁止員工在離職後從事與本單位競爭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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