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塊地值多少錢,要看在什麼人手裡。荊天宇有個鄉下的親戚,他在城裡買了房,鄉下的宅基地就想賣出去,到處問過,宅基地最多就是一千五一千塊六一平方,一百平的地,也就是十幾萬。因為宅基地其實是不允許買賣的,不是本村的人,法律上來說,根本不能在村裡建房。可是別人買了這塊地,一塊磚頭都沒加,轉手就是五千塊賣出去,賺了三十多萬。因為人家有辦法,能夠給宅基地辦國土證。
和山的地應該也是這種情況,在別人手裡,就是存粹的累贅,但是在顧通手裡,就可以拿去銀行貸款,套出一大筆錢來做生意。那麼程志是不是比顧通更有辦法,可以弄更多的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