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這玩笑開得有點大了
“老大,我有件事想請你幫幫忙……”
阿邦本性憨厚,雖然跟著莊志雄十多天,也算相處不錯,但是貿貿然讓莊志雄給自己幫忙,而且事情還非常大,話還沒說出口,自己臉上已經露出羞愧之色了。
“自己兄弟,有事就說話。”
莊志雄忙活了半宿,本來準備回家休息,話說自己好幾天沒陪阿媚了,也不知道這個女人有沒有怨言。
直接從懷裡掏出一盒煙,自己掏出一根,剩下一盒直接仍給了阿邦。
阿邦連忙掏出打火機給莊志雄點上,這才給自己也點了一根,莊志雄溫和的態度多少給了他開口說話的勇氣。
憨笑了一下,這才說道:“是這樣的,我想給雪梨贖身。”
“夜總會的那個女孩?”
莊志雄還記得,阿邦挑的女孩容貌非常漂亮,儀態姿容在那些女人中,算是上上之選。
沒想到才過去十來天,兩人已經走到這一步。
“是她。”
阿邦說起雪梨,神色明顯變得溫柔起來,彷彿那一個名字,嘴裡吐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是雪梨的化身。
“是缺錢嗎?”
“不是缺錢。”
阿邦臉色窘迫起來。
“雪梨說,她的身契在夜總會,正常來說,兩三百萬的價格就能買下來,但是她是夜總會的頭牌,夜總會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把頭牌放出去的,除非有很深背景的老闆出面才行……”
夜總會的頭牌雖然比不上青樓的花魁,但是性質相同,都是招牌。
夜總會若是放走雪梨,他們就會失去一個招攬客戶的招牌,一般情況下,自然不會允許雪梨離開了。
根據三十年代,殖民政府的一條行業規定,想要青樓楚館裡面的姐兒,必須姐兒、勾欄老闆、客人三方都同意才行。
缺一不可。
雖然過去五十年,最近政府條令變化很多,但是這條舊規定還沒廢除,所以就算阿邦是警察,想要透過正常程式,幫雪梨贖身,也只能找人託關係。
而阿邦家中沒什麼背景,他自己才做警察一年時間,也沒什麼大靠山,唯一能想到的人,就是莊志雄了。
至於莊志雄能不能幫自己這個忙,阿邦是真的沒把握。
莊志雄伸了一個懶腰,打了一個哈欠:“現在幾點了?”
“啊?”
阿邦摸不著頭腦:現在幾點,和咱們聊的話題有關係嗎?
莊志雄沒等到阿邦的回答,直接把桌面電話推了過去:“給雪梨打電話,讓她在夜總會等著,咱們現在就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