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九月份,李建華的大部分時間都待在家裡創(chao)作(xi)小說,僅出了七次門。
這個月,李建華足足花掉一萬三千六百元人民幣和兩萬六千二百四十五元外匯兌換券,大量買入有升值潛力的古董字畫,以及今年新發行的郵票。
在京城的舊貨商店裡,李建華不難找到舊紅木傢俱,一把標價二十元人民幣的海黃官帽椅,雖然有一點點損壞,但他能確定是清代之物,升值潛力大大的,別人看不上,在他的眼裡可是寶貝。
當下,在文物商店有創外匯的要求,按照規定,一部分古董只賣給外國人,而李建華不是外國人,拿不出外籍護照,但他手裡有外匯兌換券,照樣可以買這些古董。
買!買!買!
李建華很喜歡這種感覺,在賣貨給他的人的眼中,他就是“凱子”,對此,他不以為然。
改革開放四十年,華夏古董價格暴漲,這是重生人士的知識點。
對,這就是人盡皆知的知識點。
價值投資,對李建華而言,買古董就是價值投資。
可能存在買貴的情況,但不會買虧,可隨著時間的推移,古董價格大幅上漲了,什麼虧都補回來了。
為了避免惹父母不高興,李建華買入大量古董,沒有都往家裡放,絕大部分都被他偷偷存進了儲物戒指空間中。
如果高建軍的記憶是和十年後的李建華融合,那新生的李建華對買古董之事不會如此熱衷,因為他有更多更合適的投資渠道,但現在,多僱傭幾個人幫他幹活都是違法的,“七上八下”標準都還未產生。
僱工即是剝削!
自從五六年華夏實行工商業改造以後,“僱工”幾近在華夏絕跡,“僱工即是剝削”幾乎已經成為整個社會的共識。
在七十年代末八十初的改革年代,私營經濟、個體經濟的地位就像傳統大家庭的如夫人,而與之相伴隨的“僱工”,其地位則好比是如夫人的庶出子,甚至是見不得光的私生子。從誕生之日起,就被籠罩在深暗的理論激辯的迷霧之中。
在此背景下,由《資本論》裡的一個算例和一段註釋出發,“七上八下”標準應運而生——僱傭“8個人以下就叫做請幫手,8個人以上就叫僱工,8人以下不算剝削。”
“七上八下”,它的誕生是為了成為護身的尚方寶劍,但隨著社會的演進,最後卻不免成為一柄高懸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1979年,粵東高要縣農民陳志雄承包了8畝魚塘,效益可觀。次年,嚐到甜頭的陳志祥擴大規模,跨越兩個大隊,承包了141畝魚塘。規模擴大後夫妻二人忙不過來,於是僱請固定工一人,臨時工400個工日。至81年,陳承包的魚塘規模繼續擴大,面積達497畝,僱請了固定工5人,臨時工1000個工日。
陳志雄這種在後世看來再正常不過的舉動,在剛剛走出“大革命”不久的當時,卻極大地觸動了社會敏感的神經——在社會主義國家,是否可以允許以往被視為帶有剝削意味的“僱工”存在?
而在此前,1980年中央75號檔案,已明確規定了“不準僱工”
各方面對陳志雄僱工的質疑和指責,迅速鬧到了《人民日報》。
1981年5月29日,《人民日報》發表《一場關於承包魚塘的爭論》一文,介紹陳志雄承包集體魚塘的情況後說,此事有分歧,有人贊成,有人反對。
爭論的焦點是:“僱工算不算剝削?”“能不能跨隊承包?”
為此,《人民日報》開闢了“怎樣看待陳志雄承包魚塘問題?”的專欄,展開討論。
討論歷時三個月,至8月30日結束。
這次討論,發表文章21篇。
最後一篇是佘大奴、黃克義的文章:《進一步解放思想,搞活經濟》,可以視為此次討論的一個總結。
文章認為,陳可以跨隊承包,也可以僱工,僱工也不算剝削,因為他的“收入比其他人高,主要是多勞多得,是無可非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