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代的香港,到處都是工地,畢竟現在房價在暴漲,新蓋好的房子不愁賣,只要把房子蓋好了,就能夠賺錢,賺大錢。
其實,現在香港炒樓花的人很多,投入少,回報率高,對房地產開發商而言,賣樓花可以降低開發成本,降低風險,更早盈利。
後世的高建軍獲得儲物戒指之前,他就去香港玩過兩次,等發達了之後,不僅經常去香港購物和遊玩,他還花費一億多港元買了一套高檔公寓。
三十幾年後,香港的房價實在太驚人了,太平山頂別墅買兩三億算是便宜的,十億以上的別墅交易並不少見。
高建軍是隱形富豪,雖然有錢在太平山頂買頂級別墅,但他需要低調,不想被媒體曝光,自然不會花這個錢。
李建軍擁有高建軍的記憶,對遊玩香港的景點並不是特別感興趣,如果他獨自一人來香港,他肯定不會花費太多時間在遊玩上,可他身邊有外公,還有二哥和二嫂,這三人出去遊玩,他不好獨自一人待在家裡抄寫小說,自然跟著一起出去了。
帶著三個晚輩玩了幾天,宋有德覺得自己更年輕了,他沒有忘記正事,在沒有旁人的提醒下,他主動聯絡了一位老友,這位老友的兒子在《明報》工作,他邀請老友一家人吃飯。
對方得知宋有德的兩個孫子和一個孫媳婦來香港了,欣然答應了宋有德的邀請。
宋有德沒有把老友一家請到家中吃飯,而是在一家檔次不低的茶樓設宴。
見面寒暄了幾句,宋有德笑著介紹道:“建華算的上作家,他寫的文章頻頻在內地的報刊雜誌上發表,他寫的小說不僅在雜誌上連載,還出版成書了。建華,你把你寫的稿子給你的餘叔叔看看。”
宋有德的老友姓餘,名叫餘大海,他的兒子餘少哲在《明報》報社工作。
“餘叔叔,這是小侄新寫的拙作,請您雅正!”
李建軍沒有把之前寫的稿子拿出來,直接把新寫的《誅仙》交給對方看。
餘少哲算是文人,他沒有文人相輕的臭脾氣,從宋有德口中得知年紀輕輕的小輩是作家,並沒有馬上覺得對方在吹牛,接過稿子後,微笑道:“建軍,如果你寫的文章適合在《明報》發表,我肯定幫你的。”
“謝謝餘叔叔,這是一本長篇小說,我很希望能夠在《明報》上連載。”
“呵呵!”宋有德呵呵一笑,“別光顧著說話了,點菜吧,少哲多點一些你喜歡吃的菜。”
“宋叔,您和女兒一家人團聚,這可是大好事,您放心,我是不會和您客氣的,我要多沾這種喜氣。”
點完菜後,餘少哲就開始翻看《誅仙》這本小說。
看到小說是用簡體字寫的,餘少哲並不意外,他知道李建軍剛剛從內地來香港。
雖然有些不習慣,但餘少哲基本上看懂了寫在紙上的文字,翻看了幾頁後,他看書的速度越來越快,最後瀏覽了起來。
飯菜上桌後,餘少哲也沒捨得將手中稿子放下,讓大家先吃。
翻看完五十多頁的稿子後,餘少哲盯著李建華看了幾眼,微笑問道:“這小說是你寫的?”
“當然!”李建華自信的笑了笑,“餘叔,您不會覺得我抄襲了已經在內地發表的小說吧?”
“沒有,我就是隨口一問。”餘少哲笑了笑,“你外公不是說,你寫的文章有不少在報紙雜誌上發表嘛,能拿出來給我看看嗎?”
“當然可以!”李建華從外公送給他的公文包取出幾本書,“這都是我寫的。發表在報紙雜誌上的文章,我有剪下來,但這次沒有帶過來。”
“這幾本書,我能帶回家看看嗎?”
“可以。如果餘叔不嫌棄的話,就送給您了。”
“怎麼會嫌棄呢,謝謝你了,既然是你送給我的書,你就在扉頁上籤個名吧。”
“沒問題。”
公文包裡鋼筆,李建華拿出鋼筆,在每本書的扉頁上寫了不同贈書寄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