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會兒,我再向你請教。”李孝珍含笑打量了李建華幾眼,繼續說,“你今天去雜誌社,寫的稿子,被錄用了嗎?”
“被錄用了,還拿到了不少稿費。”李建華笑呵呵道,從兜裡掏出一把錢,抽出兩張“大團結”遞給李孝珍,“二姐,你拿著,給你的零花錢。”
“我不要,你上次給我的零花錢,我還沒有花完呢。”李孝珍抿嘴一笑,頓了頓,建議道,“建華,如果你真的有錢沒有地方花,送點錢給大哥大姐,他們家花錢的地方很多。”
“上個月,我給他們每人兩百,不少了。”
“我怎麼沒有聽你說過啊。”李寶農問道。
“爸,不用什麼事情都向您彙報吧?!”
“和我說一聲,不行啊?”李寶農笑著瞪了李建華一眼,他很高興幼子對哥哥姐姐大方。
“沒說不行。”
“小五,老實說,你寫文章,一共賺了多少錢了?”李孝珍好奇問道。
“幹什麼啊?”李建華反問道。
“就是問問了,我又不問你借錢。”
“等明年,買了房子後,我再告訴你。”
“你明年能真能夠買上房子?”李孝珍驚訝問道。
“當然了。”李建華自信笑道,“爸,上次,我說送套房子給二哥,太小的,他住不好,太大的了,我有點捨不得,畢竟我們現在住的房子面積也不大。我想我自己先買套房子,面積稍微大一點,您和我媽就跟著我住,二姐出嫁之前,也和我們住在一起,家裡這套房子留個二哥,你看行嗎?”
李寶農聞言愣了片刻,問道:“你明年能買比這房子面積更大的房子?”
“最近幾天,我開始寫一部長篇的文章,大綱已經寫好了,整部文章寫完估計有上百萬字,靠這本書的稿酬,我就能夠買套四五十平米的房子。”
“好。”李寶農開懷笑道,“你買房子的時候,我和你媽把家裡的存款拿出來,多湊點錢,買套更大一點的房子。”
“到時候再說吧。”
十二月份整個月,李建華幾乎每天都待在家中寫作,這一個月的時間裡,他就抄《明朝那些事兒》,抄了足足五十多萬字。
李建華不希望雜誌社的人把他當怪物看待,所有,他並沒有將抄下的稿子馬上交給雜誌社的編輯,而是每個半個月的時間,給十五萬字左右的稿子。
事實上,雜誌社的員工已經把李建華當成“怪物”看待了,畢竟他這麼年輕,短短數個月,寫了這麼多的字,這也太驚人了。
1980年元旦的前一天,李建華和家人一起吃早餐時,李孝珍說道:“小五,明天,我放假,你應該有空吧,陪我去王府井百貨逛逛。”
“明天啊,算了吧,過陣子再去逛百貨公司吧。我估計明天百貨公司肯定很擁擠的,比肩接踵的感覺不好受。你急著買什麼東西嗎?”
“不急,那下個星期天再說吧。”
“下個星期天,我應該有空的,就這麼說定了,下個星期天,我們一起去逛商場。”李建華喝了一口稀粥,轉而望著二哥問道,“二哥,你要不要一起去吧?”
“可能沒空。”李建軍微笑道,他的空閒時間都用來陪女朋友了。
“小五,你好像有些日子沒有去雜誌社了吧?”宋秋菊說道。
“快半個月了,後天,我會去趟雜誌社。”
“這次能夠能夠拿到稿酬?”
“能啊。”李建華嘿嘿得意地笑了起來,“這次差不多能夠拿到兩千多。”
“這麼多啊?!”李建軍笑道,看了李建華幾眼,有瞥了父母,以及李孝珍幾眼,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建華,快要過年了,我想買件衣服送給英秀,能不能借點錢給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