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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初三,楊從之在和寧路搶了一名女子,該女子家人告到京兆府,卻被打了出去,其父當場死亡。四月初七,楊從之看中了京外越員外的莊子,也是你這京兆尹令衙役陪著他,將越員外一家趕走,甚至打傷了眾人。最後逼得越員外,自己拿出了地契親自的送到了京兆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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