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於世是不是就要有錢?是不是就要有勢?
是不是有權有勢之後就要踩人來獲得快感?
身為一個掌握學生生殺大權的老師是不是就可以肆意踩踏學生的人格?
在外人面前彬彬有禮,可到學生面前就是一口一個“狗眼”“狗膽”“畜生”的罵人,。。。這就是生存的道理嗎?
本來事情已經過去那麼久了,但是為什麼又要在我們面前耀武揚威?為了體會那種快感嗎?
那麼,有權有勢者用讓自己感到快樂的方式來剝奪弱小者的尊嚴人格是不是就是合理的?是不是就是符合規則的?
請回答一個即將成年的未成年人的問題。
求求你們了。
《吞魔行》我想問問你們 正在手打中,請稍等片刻,
內容更新後,請重新重新整理頁面,即可獲取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