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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基層一干就是許多年:四年十一月,成為獄吏,六年四月,為安陸令史,七年正月甲寅,調任鄢縣令史。十二年四月癸丑,升為鄢縣獄掾,成了一縣司法主官。
秦王政十三年,喜開始從軍,之後數載一直在外征戰。十四年,加入了秦將桓齮的隊伍,充當百將,攻趙軍於平陽。十五年,入王翦、楊端和軍,一軍至鄴,一軍至太原,取狼孟,在戰爭勝利後歸鄉,開始在安陸縣任獄掾。
他經歷了十九年的南郡備警事件,審理了諸多案件,至二十年,因為母親病逝回家籌備喪事,喪期結束後去縣城的路上,遇到了一個攔路喊冤的,名叫“黑夫”的同鄉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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