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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 老橋 (1 / 2)

美國中部時間2017年10月29日。

凌晨00:41。

孟菲斯阿肯色大橋上。

這座橫跨密西西比河,連線田納西州和阿肯色州的大橋,又被當地人稱作為“老橋”(Old Bridge)。

1/

“你終於來了。”

“很抱歉,我來晚了。”

“你約的我是午夜見面吧,12點。”於小春掏出顯示有那條簡訊的手機,晃了一下,算作打招呼了。

“嗯…昨天晚上有七場比賽,看得就忘了時間。”卡隆斯基二世走到於小春跟前,從兜裡掏出一包香菸,“來一根?”

“謝謝,我不會。”於小春擺手。

卡隆斯基二世自己抽出一根,擱在嘴邊,卻沒有把火點著。

“不抽?”

“等會吧。這樣熬的時間長一點。”

“戒菸?”

“戒恐怕是戒不掉了。”二世悻悻地說道,“就像這籃球一樣,看了又看,卻又停不下來。像上了癮一樣。”

他還是把叼在嘴裡的煙點著了,猛吸了一口,菸頭亮起微微的火光,映在卡隆斯基二世的臉上。他的眼球充滿了血絲,卻好像服用了藥劑似的,在黑夜裡發出瘋狂而亢奮的光芒。

“那既然來了,你就給我講講唄,關於籃球。”於小春等他抽了幾口,才打斷他提議道。

“從何講起呢…”

“就從一鳴開始吧。”於小春直奔主題。

“你很好奇他的數值?”

“對,在薩克拉門託你跟我說你給一鳴打到78分。”雖然講到了重點,於小春仍盡力讓自己語氣顯得平靜,“78分還是今年新秀中前五的數值。”

“嗯。”

“78,你是怎麼判斷出這數值的?”

“好吧,那我們就先來講講數值。”

2/

“你知道我為什麼住在孟菲斯嗎?”卡隆斯基二世又掏出一根菸,放在鼻子上嗅了嗅,然後放在手指間婆娑。

“因為灰熊隊?”於小春想到了前一晚剛剛贏下火箭隊的那支有獨特氣質的球隊。

卡隆斯基二世搖搖頭,不置可否:“在他們從加拿大遷回來之前,我就已經住在這兒了。六十年代,我在這兒出生,在這兒長大。我們一家人都在孟菲斯生活過,我爹斯科特卡隆斯基他本尊,還有我兒子三世…”

“你們一家三口都是球探?”

“資料戰略家。”卡隆斯基二世糾正於小春,“不過,按你們的說法,算是吧。但他倆千禧年前後都搬走了,現在只有我還駐守。”

“對了,你還沒說為什麼你還住在孟菲斯呢。”於小春想到自己打斷了剛才的話題。

“你看過標記所有NBA球隊的地圖嗎?”

於小春搖頭,滿臉困惑。

“如果你開啟一張美國地圖,把所有NBA三十支球隊都標在上面,你會發現孟菲斯恰好在它們的重心。注意是重心,不是中心。距離上可能俄克拉荷馬城更中心一些,但是孟菲斯平衡得更好——東部有很多球隊,孟菲斯與他們的距離都很合適。”

“所以住在孟菲斯,更方便你去球場?”於小春似乎懂了。

卡隆斯基二世點點頭,又繼續說道,“雖然孟菲斯直到1995年才有了NBA球隊,但它的交通一直很便利。坐落在田納西,密西西比和阿肯色三州交接的地方,有河道…”他指了指橋下黑暗無聲的密西西比河,“還有機場,不管是開車,飛機,甚至有時候坐船都很方便。”

“你們還會坐船?”

“那是舊時代的事情了。小時候,老爺子會帶我去坐船,我們就順流而下,在一個城市停留個幾週一個月,看球隊比賽,然後再去下一個城市。”

“透過比賽給球員打分嗎?”

“不光是比賽。”卡隆斯基二世把指邊的煙放回口袋,轉而摸出一個物件,握在手裡,“我們還會看訓練,觀察球員俱樂部外的生活,與他們聊天,和他們的身邊人對話——總之,我們眼中的籃球,要遠遠大於場上的那4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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