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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2 / 3)

話雖這麼說,但……眾人均覺得這個“可能”成真的機率太小了。因為賬本上的字跡和懺悔書和情書都不一致,而從影片內容來看,懺悔書是嫌疑人寫的,所以賬本大機率屬於死者。

另一層面,淩達的手機幹幹淨淨,技術中隊查到的四部手機中的兩部不僅型號品牌與淩達手機一致,而且手機內部也空空如也。

所以,手機和賬本屬於嫌疑人的機率實在是太低了。

而且即使手機和賬本屬於嫌疑人,又能說明什麼?販賣兒童的事實依舊存在。

可惡的是販賣兒童的行為,並不是證據歸屬。

但從另一角度講。

若手機、賬本屬於嫌疑人,那麼死者極有可能是無辜遇害,而嫌疑人則罪加一等。

若不屬於,那麼就連死者的身份也完美地符合了小說情節。

想想就令人膽寒。

翁策說完話後,現場又陷入了沉默。常聞出聲道:“那現在安排一下任務吧?”

翁策微微點頭,迅速地安排了所有人的任務。

常聞帶隊研究監控,須得細心、仔細,將淩達、陳新路、陳晴出現過的所有畫面記錄下來。

這一次看監控不只是看案發現場附近,也不是粗看,而是將祁府及祁府與外界相連所有路口的監控細看一遍。

主要是確定兩點,一,陳新路、陳晴是否認識淩達或肖似淩達的人,或者陳新路、陳晴是否見過淩達這張臉;二,淩達與那兩位肖似他的人是否見過面,或淩達那張臉是否曾在同一時間在不同地方出現過。

確定後一點是為了在淩達及那兩名肖似他的人接受訊問時否認三人之間有關聯,可以作為否定他們說辭的證據。

若他們真為本案的嫌疑人,那麼這些證據也可作為證明他們有關系的鐵證。

城郊中隊的工作主要就是看監控。大案中隊工作則是訊問三位嫌疑人。

由餘天文、宋朝陽訊問淩達,劉立、趙煒煒訊問臉上有疤的那位嫌疑人,江索、崔文茵訊問剩下那一名嫌疑人。

翁策統籌全域性。

謝奇致任務比較散,一是聯系人查案情中出現的電話卡通訊記錄,二是時刻聽技術中隊的訊息,三呢,得和正在調查鄭裕失蹤案的城區中隊保持聯系。

淩達昨天上午先是被警察找到詢問行蹤,後又被帶回了警局,說是讓他協助調查,最後好不容易回了家,卻被警察從身上搜出了槍,然後再次來到警局。

最後一回到警局,他待的不再是詢問室,而是冷冰冰的訊問室。

眼瞅兩個一身黑的半熟悉半陌生的面孔走進來,淩達眼珠一轉,先聲奪人:“警官啊,我認罪!”

聞言,宋朝陽和餘天文對視一眼,都沒開腔。

淩達沒想到這倆人一點反應都不給,有些發愣。直到那兩人坐下,他才回神,在心裡仔細琢磨要不要在吼一聲認罪。

這時,其中一個厲聲發問:“說吧,你要認什麼罪?”

淩達連忙擺出一副後悔不疊的表情:“兩位警官啊!我不曉得身上有槍是錯的,我要是曉得,我肯定撿到槍的時候就把它交給你們!警官們,我現在曉得錯了。我真的曉得錯了。”

餘天文沒出聲,冷冷地盯著他。

宋朝陽記完他說的話,也放下筆,抬頭盯著他,臉上什麼表情都沒有。

“咕咚。”淩達嚥了口唾沫,重複道:“警官啊,我真的不曉得帶槍是違法的……”

宋朝陽沒忘他被帶離502之前說過的話。什麼不知道沒有持槍者而帶槍是違法行為……他看他清楚得很。

心裡這麼想著,他便推了推餘天文,催促他趕緊進入正題,不和淩達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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