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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車隊是集體企業,那麼大家都是集體一份子,也都有份,張建國一個人賺的錢比他們幾個人加起來還多,這怎麼能行呢?當初所謂的承包責任簽訂根本就不合理,他們作為集體中一員完全有理由提出質疑,要求對車隊在經營和利益各方面的分配重新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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