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隆武帝朱常淓本就沒什麼雄圖遠略,這次能半年之內收復北京,他就已經很滿意了。
至於朝中文官,最鷹派講究大義名分的史可法,也覺得現在的立功進度已經足夠快,所以全部透過,准許朱樹人先撤一部分部隊南下。
四月初八,朱常淓正式下旨,讓朱樹人領兵二十萬暫且南歸,並且帶上主要立功將領,回南京述職表功,接受升賞,順便奏對集議一下下一階段的追擊工作、具體該如何展開。
北方只留下一個河南兼北直隸總督張煌言,暫且主持新光復地區的安撫治理工作,繼續剿匪掃除零散殘敵。
另外,朱常淓也在旨意中,順帶宣佈了對北京城內殘留的宮室、宮廷珍寶、宦官宮女的處置意見。
北京紫禁城的後宮需要封存,不必修繕,暫時節省錢糧以示體恤民力,只要把燒燬破壞的殘骸清理乾淨即可。
前朝部分,三大殿沒有皇帝親臨,肯定是不能動用的,但左右偏殿、原六部衙門,都可以直接用於辦公,還可以挪用一座殿宇作為北直隸總督的臨時幕府。
畢竟有明一朝,原本在南北直隸都是不設總督的,也就沒有總督辦公的衙門,現在新設的官職,配套工作當然也要事急從權。
事實上,不重修被焚燬的紫禁城建築,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因為眼下根本就沒有符合標準的材料供應,如果強行造,最後降低標準,損失的也是朝廷體面,那還不如不造。
歷史上清朝初年,紫禁城很多宮室被焚燬後,可以有材料重修,一個重要的來源,就是明朝留下的十三陵——
從康熙到乾隆年間,中國大地上僅存的尺寸夠大樹齡夠老、可以修皇宮的金絲楠木,已經完全不足了。清朝修紫禁城,很多金絲楠木,是打著“幫前朝修繕年久失修的十三陵”,然後用便宜的新木料給十三陵換上去,再把十三陵拆出來的金絲楠木老料子,用來修乾清宮。
但問題是現在大明回來了,歷史上清朝能用的招、明朝統治者絕對是不能學的。總不能讓朱家子孫自己把十三陵祖墳的木料拆了來造皇宮吧?這可是大逆、大不孝的罪名。
而只要不拆十三陵,整個華夏大地已經找不夠金絲楠木再徹底按舊標準重修北京紫禁城了,有錢也解決不了。就算把一千萬平方公里的國土整個翻過來,都沒那麼多金絲楠木大樹。
另外,大明一貫是有南北兩套六部班子的,只不過原本北京的六部是正式辦事的,南京的六部是配套備胎。現在朝廷既然在南方辦公了,北方完全不重設六部,也有點體面上說不過去。
所以朱常淓跟史可法商議後,決定在北京重設戶部、兵部、工部,以就近籌備決策未來光復作戰、進一步驅除韃虜所需的事務。
因為要打仗,籌備錢糧軍需、調兵遣將、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的活兒,都是要儘快處理的,不能事事請示南京,回耽誤。
至於北京的禮部、刑部、吏部,暫時就只留一個尚書虛銜的光桿司令好了,反正這三個部跟軍機大事沒關係。以示大明並沒有放棄北京的陪都地位,也避免了一些人拿“違反祖宗之法”說事。
同時只留一個尚書,只給尚書發一份俸祿,也沒多少錢,朝中自然有年高德劭事蹟上卻不便掌握實權的養老重臣去充任,算是非常實用主義的處理方式,既沒花錢也不用打嘴仗。
把這些工作做完後,面子上就過得去了,朝廷重新遷回北京的事兒,就能慢慢從長計議,多拖幾年也不會有人嚼舌頭。
吩咐完北京紫禁城和六部的處置後,朱常淓詔書的最後部分,就是關於偽清內廷人員的安置。
朱常淓也不是什麼好色之徒,就直接宣佈,凡是偽清入關後新募集的宮女宦官,可以全部放出宮去,任其自由。
如果實在謀生有困難的,放出宮無法自己養活自己,也可以由當事人自己申請,賞賜給有功將領和宗室為婢妾或奴僕,一切都是自願原則。
至於那些在皇宮中已經生活了七年以上的、也就是崇禎朝開始就已經在內宮中的宮女宦官,屬於大明原本自己招的舊人,這些當然不能全部一腳踢開,否則有傷朝廷體面和仁德。
所以就區別對待,先甄別一下:
如果宦官有在這七年裡主動討好韃子新主子、媚上求升遷的,也一律趕出宮去,有主動幫韃子主子出主意殘害同胞的,查實有證據更要處死,這沒什麼好說的。
如果宦官在這七年裡沒有媚上劣跡,沒有得到滿人重用升遷的,那大明肯定要留用,給他們一個養老,以示仁德。
宮女部分,被韃子玷汙過的,朱樹人已經放出去了,朱常淓也覺得做得對。而那些沒有被玷汙過的,也要分年限,入宮七年以上的,是大明自己招的,只要不玷汙,大明就要負責養老,被玷汙過的,賞賜給將士們,也可以得養老。
入宮七年以內的,算是韃子招募的,這些人忠誠度就完全可疑了,一律放回民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