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場根本沒有任何懸念的審判。
和遛狗不牽繩那個案子完全不同,那個案件本身是一件民事訴訟,上升到刑事案件,整個過程中出現的意外著實很多。
但這一次,這場案件卻要更加清晰明瞭,中間也沒有任何的意外發生,一切順暢的就像是一件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事情一樣。
沒有跌宕起伏的劇情,沒有當庭翻供的籌碼。
一切的一切都在按照應有的邏輯再走。
但即使如此,這場案件,依舊審理四個小時,才算是暫告一段落。
四個小時的時間裡,大部分的時間,基本上都是在讀這些壞蛋犯的罪,以及犯罪證據,還有證人的供詞。
不得不說,這場案件在審理的時候,真的是震撼到了極致。
無論是張偉收集的那些證據,還是法院裡,從昨天晚上到現在收到舉報信以及證據,讓人匪夷所思。
尤其是關於孫興的舉報內容更是多不勝數,讓人無法置信。
案件一次又一次的合併審判,一次又一次的證據申明。
當一條又一條的訊息出現在網路上的時候,無數透過今日普法欄目關注這場是審判的的人早就控制不住罵出了髒話。
實在是,孫興的所作所為簡直令人髮指,細思極恐。
哪怕徐朗已經有所瞭解,當詳細的瞭解到那些犯罪事實的時候,也還是震驚的無以復加,他已經不止一次的誇大自己的想象力,依舊未能想到對方的竟然如此無恥。
審判長在他庭審後,進行了第一次宣判。
首先宣判的,自然就是這一次的主要人物孫興,他站起來說道:“全體起立,現在宣判!
孫興,原名王慶生,無視國家法律,多次實施犯罪,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情節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屬於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
......
多次毆打他人、持械在公共場所非法聚集、打砸車輛、僱傭他人非法討債,侵犯公民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嚴重破壞社會秩序。
......
涉嫌多起強姦罪,同時還具有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當眾強姦、強姦未成年人、刑罰執行期間又犯罪、強姦罪再犯等多個法定或酌定從重處罰情節。
被告人孫興犯開設賭場罪、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詐騙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證據確鑿,供認不諱,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全場陷入了死寂般的沉默,僅僅孫興的犯罪事實,審判長就讀了五分鐘,可想而知對方真的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壞蛋。
孫興站在被告席上,戴著手銬,低著頭。
眼淚從眼角滑落。
但沒有人會覺得對他執行死刑有什麼問題,至少沒有人會因為這種壞蛋的一滴眼淚就覺得於心不忍。
實在是他的所作所為,已經徹底的拉低了道德的底線。
殺人放火,樣樣精通。
他的眼淚,不是證明自己的後悔,而是明白死亡這一次真的即將到來。
他下意識的看了一眼遠處的母親王薇,此時的王薇,一夜之間白髮發蒼蒼,臉上落寞到了極致。
尤其是聽著剛才審判長的宣判,她後悔自己對孩子的縱容,可這一切已經註定,答案也僅清晰的擺在所有人面前,毫無辦法。
故事就是這樣的人讓人無語,這是一件完全無解的事實。
現場的沉默,證明了孫興的罪名真的是罪有應得。
一般的故事到這裡就結束了,實際上也確實結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