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良又喝了一口酒,“自那以後,很長一段時間我們都沒有再遇見過。直到我去參加了一個同學的生日聚會,我們再次相遇了。那以後我才知道她原來是在相隔幾百公里外的一座城市裡讀書。她還是那麼愛笑,那一次見面我們很投緣地聊了很多,也很開心。加了聯絡方式後,我們常常會隔著螢幕聊到深夜,彼此間便更加了解對方。學校放假或是週末,我們也會以朋友的身份約好一起出去玩。這樣相處了半年多,我發現我已經喜歡上她了,因為她時常會出現在我的夢裡,既然喜歡,那我就大膽去追,去表白,我請了假,帶著一束花,去了她所在的城市。花是一束白薔薇,她最喜歡的,也代表著我熱烈真摯的喜歡。幸運的是,她沒有拒絕我。那時,我曾以為我這輩子一定會娶她為妻。可是後來,因為異地,我們之間常常缺少一種安全感,不是不信任,而是陪伴。大三面臨著實習畢業,大家都很忙,所以見面的時間也少了,往往兩個星期才能見上一次,可就算如此,我們依舊熬了過來。我想我們是幸運的,因為那時的我們,都堅定地選擇了對方,這很重要。”
說到這裡,袁良將杯中的酒一飲而盡,又說道:“現在回想起來,我們在畢業後做了一個錯誤的選擇,那就是同居。在這件事上,她付出了很多,因為她來了南洋。還是那家花店,當時為了慶祝我們的同居生活,我買了一束花送給她,是玫瑰而不是薔薇。之後就開始了為工作奔波的生活,因為是應屆畢業生,我們的生活過的很拮据,也開始為了柴米油鹽而爭吵。那時的我們都不太成熟,處理問題的方式都帶著偏激和感性,所以......我們都很累。可我記得那時,很多人羨慕我們來著。唉...爭吵所帶來的負面情緒一次又一次堆積,直到徹底壓垮了我們。人啊,好像只有在放棄某些事物時,才會顯得足夠理性。所以我們在電話上好好談了一次後和平分手了,沒有告別,也沒有重逢,直到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