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時夢意志很堅定,但楊俊傑也沒有退讓,轉而對時海說道。
“哥,我也沒別的意思,就是想說……或許可以不用這麼著急把她接走吧。”
“你看我們都是剛入學沒多久,大家也才剛剛熟悉起來。”
“所以如果我們贏了,還請再考慮下,先讓時夢她住一個學期的宿舍,如果真的住不習慣,你再把她接回去,可以不?”
楊俊傑的腦子還是比較清楚的。
他知道這樣下去,時夢是走定了。
而眼前的這個人是這是時夢他哥,他們也不能拿對方怎麼樣。
如果真想拿下時夢,那能對未來的大舅子動手動腳?
真的動粗,那印象就毀完了,以後時夢都不會搭理他們幾個。
但同時,他還是想留下時夢,所以就換個法子。
時海也是有點意外的看向楊俊傑,和外貌給人的印象不同,這男生還是有在好好思考的。
雖然已經是高中生了,但思考方式還像初中生一樣嗎……也對,畢竟他們才剛升上高一,還不夠成熟。
不過……居然提出用打籃球決定結果,一股子校園青春戀愛喜劇的味道。
是老媽最愛看的情節。
而且他只是來接妹妹的,又不是來搶女朋友的,就也覺得很離譜。
但至少,這個提議也算是個解決辦法。
雖然面相有點兇,但都不是什麼壞學生嗎……
畢竟北高是重點高中,能考上北高的學生,成績都不會很差。
這三人能來這裡上學本身就能說明他們不是什麼素質差的不良學生了。
然而,有點尷尬的是……
時海根本不會打籃球。
讓他定點投籃還算是馬馬虎虎,但運球盤帶,傳球跑位,搶斷防守之類的是一點都不會。
甚至連規則都不怎麼懂。
就算想露兩手裝個逼,也得有那個本錢不是?
不過對他來說,這也是在自家妹妹面前留下一個好印象的機會。
時海覺得或許可以試著爭取一下。
所以就回頭對簡思春問道。
“你說,我以後打籃球如何?”
其餘人都奇怪地看向時海。
這是什麼鬼問題?
如果是想裝逼的話,不應該說‘你還記得我以前打籃球有多厲害嗎’這種騷包的問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