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爺爺非常驚訝,他是看著林雷長大的,林雷自幼讀書,從沒有出門打獵過,想不到頭一次出門,獨身一人,竟然斬殺了一頭妖獸,這簡直是一件令人難以想象的事情。
“妖獸一旦通靈神化,就會有了智慧,可以和人周旋,更是力大無窮,你是怎麼獵殺的?”
婦人道,“你的衣衫,都爛了,沒法穿了,回到家中,好好休息一下,然後換身衣服再說其他。”
伸手把林雷手中的鐵槍、鐵鍬拿了過來。
“快隨我回家,別凍著了。”
林老頭笑笑,“快回去吧,你嬸子自你離去後,就一直擔心你,見你沒有回來,就喊著我,想要讓我陪著一同進山尋你。”
幾人說著話,到了三嬸家中,林雷把手中肥大的兔子放下來,“我這裡有著孩子他爸留下的幾件衣衫,你穿著應該合適,趕緊拿去換上。”
狗蛋大丫看著肥肥嫩嫩的大白天,一個個口水直流。
“雷哥哥,這是你打來的野兔,真是太肥了,剝了皮,能弄很多肉吧。”兩個孩子跑到大白兔旁邊,蹦蹦跳跳,神色極為歡愉。
此時昏死的大白兔也已經清醒過來,聞聽自己即將被剝皮,猛烈掙扎,可是此時它的四條腿,已經用繩子拴緊,掙扎了幾下,卻是掙扎不可。
一股清淚,頓時從通紅的雙眸中流了下來。
“好畜生,怕也是通靈成怪了,再過些年月,有了道行,就能開口說人話,甚至是變化人形行走世間。”林爺爺雙眼中精光閃亮,非常的銳利,看向了躺在地上的大白兔。
“好小子,頭一次打獵,就能獵殺兩頭妖獸,萬壽村這麼多年,還從來沒有得到過這樣的造化。”
林雷換了一件緊身粗布的衣衫,從房間裡面走了出來,“謝謝嬸子,這衣服我先穿著,待回家後,我換上自己的衣衫,把叔叔的衣衫清洗乾淨,就會送過來。”
三嬸埋怨道,“都是自己人,何來那麼多客氣,這衣衫你穿著就是,不用還了。”
林爺爺道,“不錯,一件衣衫而已,自家嬸子家的,既不讓還,就不必還了,這兔子咱們這就給它開膛破肚,燒開了水,煮上一鍋,美滋滋的,好好吃上一頓。”
“待明日,咱們同去山中,把那狼怪的屍身拉來,若是狼皮完整的話,拿到縣城中去,也能夠買上一個不錯的價錢。”
“有了錢,更是可以買些糧食,一部分做種子,另一部分留著吃。”
林雷道,“我對這些事情不熟,一切都聽林爺爺和三嬸的安排。”
“吃兔肉嘍!!”
“吃兔肉嘍!!”
“吃兔肉嘍!!”
“吃兔肉嘍!!”
兩個孩子,如同過年一樣,歡天喜地。
“我去把兔子殺了,煮了好吃。”
林雷上前一步,提起流著淚的兔子,說著,“非是我一定要殺你,奈何不吃了你,就會餓肚子,我保證你伸頭一刀,刀起頭落,感覺不到痛時,就已經故去,到時候,生死輪迴,下輩子投胎到富貴人家,不要再做兔子。”
提著兔子,拿起一把明晃晃的菜刀,出了屋門,到了院子的水井前。
提了一桶清水,拿了盆子,就要放血。
躺在一旁的兔子淚水滂沱,忽然開口,聲音軟綿香甜,“恩公,你從狼妖口中救了我的性命,我原本應該是報答你的,只是可憐我得了千百世的造化,才得以通靈脩行,吞吐日月精華,卻不想就此身死。”
林雷一驚,手中的菜刀咣噹一聲,掉到地上,驚駭的望向了躺在一旁的大白兔,“你竟然能夠口吐人言,果然是成精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