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0章
這話,雖然沒有明著罵文遠公司是可恥的賊,但意思也差不多。
要不是歌曲版權洩露,蕭若雲也就用不著現身來證明這一遭,把本來的秘密武器給提前暴露了,所以她很不爽,也受到了一定的損失。
“那蕭小姐,文遠傳媒的林總卻堅持稱這首歌,是他們的天才詞曲家夏軒所創,對此您怎麼看?”
蕭若雲一甩黑長直的秀髮,淡淡朝著臺上林遠的方向瞥了一眼。
面無表情的回應道:“我能怎麼辦呢,真的很無奈啊,只好親自演唱一番,用實力來證明這首歌是屬於我的!”
至此,蕭若雲一共說了兩句話。
句句都在強調,她自己是受害者,被小偷給影響的提前暴露新歌,很生氣,寶寶很鬱悶。
盛士鐸走過來,叫保鏢隔開礙事的記者。
然後帶著蕭若雲不客氣的直接登臺。
“既然文遠方面不承認也不願意道歉,那麼我們就只有用事實來證明,他們即是小偷,又是皮包公司真實嘴臉了。”
揚了揚手裡的一份檔案。
盛士鐸朗聲道:“這就是音樂家協會的註冊資料,這首無形的翅膀,我華藝公司擁有無可爭議的版權。”
見林遠只能一聲不吭的看著他。
盛士鐸心裡這個爽快,也算報了在奉天被林遠打敗的仇了。
“但就算有官方的版權註冊,我們華藝也不想僅靠它來證明這首歌就是我們的。”
因為這樣就或許會被有心人汙衊,反說我們偷了他們的詞曲,又搶先跑去註冊了版權!
“我們華藝可是一家有擔當的大公司,做事自然得讓小地方來的人心服口服。”
版權可以搶先註冊,難道歌手對這首歌的理解,對歌曲意境的情感融入也能作假嗎?
盛士鐸一臉得意的自說自答。
“答案是,當然不能!”
“為了證明這首歌確實是華藝作家程峰所創,並授權給蕭若雲原唱的,下面我就請她當場來演唱一遍!”
哇......!
賺了賺了!
沒想到還有當場獻唱新歌的戲碼。
記者們更來勁了。
攝像機調整角度,照相機的快門也響個不停。
臺上,蕭若雲落落大方的朝下邊鞠了一躬。
然後抿著嘴唇看向藍菲兒。
“不好意思哈,這本來該是你的舞臺,但誰叫您這歌來路不正,它可是屬於我的呢!”
藍*菲兒氣的俏臉通紅,眼眶都發酸了。
原本的絕處逢生,意想不到的驚喜,完全變成了為蕭若雲露臉站臺,真是又憋屈又氣惱。
她默默看向臉無表情的林遠,更是恨的牙根癢癢。
都怪這個混蛋,為了籤我父親拍電視劇,就用處如此卑劣的下作手段。
人家華藝都做到了這個份上,文遠剽竊新歌,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而自家父女倆人,也要跟他們騙子公司陪綁,被所有人取笑了。
一想到明天報道出來後,自己為了能在比賽裡拿到好名次,而走投無路的用別人偷來的歌,這種形象,這種口碑。
她的歌手生涯很可能就此終結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