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林遠的目標,就是那名曾經殺死過蘇建國的持槍逃犯!
如果剛剛蘇建國不願放他,那一切休提。可能以後兩人也不會再有交集。
但最終蘇建國選擇幫他抗下麻煩,那林遠就要為人家的前途考慮一下了。
自己惹了那麼大禍,卻在被帶到派出所後走脫,這事其實很致命。
本來就不看好耿直的他能當上所長,再加上私放自己的因素,這回蘇建國也鐵定要完蛋。
要幫他上位的辦法只有一個。
立功!而且是要立大功才行!
還有什麼能比抓到A級逃犯更大的功勞嗎?
至於說,林遠為什麼不叫上蘇建國一起去抓人?
那是因為他也不確定,這個A級逃犯,此時一定在他心裡所推斷的地方。
另外,他還有一點私心,警方對這名身負13條人命逃犯的懸賞可是一萬元。
只要是第一個抓到他的人就賞,無論百姓還是警員。
一萬元,在平均工資不足五百塊的2001年,算是一筆小鉅款了。
重生回來的林遠,兜比臉還乾淨。
而且剛才醫生也說了,孩子雖然搶救過來,但一應費用還是要交,否則後續也沒法用藥治療,所以這筆錢他必須拿到!
出了派出所大門,林遠就一路向北。
他邊走邊在心裡謀劃,這傢伙有槍,我怎麼才能一擊必中的幹倒他?
根據前世這個逃犯落網後所披露的資訊,林遠已經斷定,此刻,這傢伙正藏在附近的一所網咖裡。
走著走著,林遠眼前一亮,貓著腰鑽進路邊的工地圍欄。
幾分鐘後,一臉興奮的他拍著手從裡邊出來。
……
新起點,一家處在小巷中的網咖,裝修不咋地,但勝在僻靜人少。
林遠出現在二樓專門包夜的地方,身上一毛錢也沒有的他,裝成找人的樣子,直接往裡邊走。
因為按人物性格來分析,逃犯這類人,最喜歡呆在不惹眼的邊邊角角。
忽然,林遠的目光一縮,停在網咖最後一排緊靠牆的那張椅子上。
那人確實有點怪,大夏天的穿了一件黑色夾克,還戴著鴨舌帽,並把帽簷壓的很低。
林遠放輕腳步靠近,藉著網咖昏沉的燈光細看他臉。
沒錯!
是他,就是他!
這是一個身高近190,體重絕對超過二百斤的壯漢。
並且,他左臉頰上有著一塊銅錢大小的胎記,就是這個特徵,讓林遠一眼就鎖定目標。
這就是警方通緝的A級逃犯,手上有著十三條人命的悍匪。
目測著這傢伙的體型,林遠有些心跳加速,但……想到曉曉還躺在病床上等著醫藥救命,他一咬牙就走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