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黎那樣說,無疑是對蔣伊寧的變相逼迫。
——逼迫她和黎彥更進一步。
至於最終的選擇權,依然在蔣伊寧裡。
睡覺前,唐黎翻出季銘號碼,就像以往偶爾那樣,向季銘詢問宋柏彥是否已經歇下。
電話那端,季銘並未隱瞞:“先生還在條約廳的私人辦公室,有些件需要先生批示,先生處理完就會休息。”
唐黎看了時間,已經晚上11點多。
想到宋柏彥昨晚喝多酒,難免有頭痛的症狀。
得知檀宮有按摩師,唐黎放心。
掛掉電話,她靠在床頭,從抽屜裡拿出一疊折星星的彩紙條,還有一個五角星狀的玻璃瓶。
瓶子裡已經有五六十顆星星。
唐黎摺好10顆紙星星,投進玻璃瓶,收起東西就睡覺。
翌日,唐黎需要出庭作證,向劇組請了半天假。
黎盛夏的代理律師是以故意殺人罪起訴伊森,伊森又不是本國人,一審也是備受媒體關注,因為黎彥的插,案件沒有公開審理,哪怕媒體記者堵在法院門前都不得入內。
前往法院,唐黎未與黎家人同行。
媒體甚至都不知道唐黎也會出庭作證。
唐黎不想引起太多注意,沒讓封祁派保姆車送自己,坐了黎彥安排的轎車。
抵達法院,又被安排從後門進去。
今天出庭作證的,還有天頤集團的幾位保安。
唐黎沒去他們所在的等候室。
以黎彥的議員身份,再安排一個證人等候室不是難事。
出門前,黎彥給了唐黎一張a4紙。
紙上寫著她今天上庭講的證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