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前鋒喝了口茶接著說:“第二個問題是辦公場所及隊所關係。我有兩個想法:第一、責任區刑警隊和所在地派出所合暑辦公,接受派出所統一領導,隊長兼任派出所副所長,成立後的所有保障由派出所負責。這樣做局裡能省不少事和錢,同時也實實在在的增加了派出所的警力,便於派出所統一指揮。但如果所長本位主義重的話,所隊之間以後會產生許多的矛盾。比如陽光責任區刑警隊管轄的範圍不光是陽光鎮,還有附近的三個鄉,而這三個鄉都有派出所,這三個派出所不負責責任區刑警隊的經費保障問題,要是這三個鄉案件少還好點,如果案件多,刑偵民警就要經常到這三個鄉去辦案,作為陽光派出所所長心裡肯定不快活,因為時間長了他會感到自己派出所拿錢給其他派出所做事,並且做了連一句感謝的話也沒有還是應該的,所以對刑警到其他鄉工作漸漸會反感,而刑警隊又必須要去,因此產生矛盾是遲早的事,特別是大局觀不強的人當所長更容易產生這方面的矛盾,一旦產生矛盾就會影響隊伍團結和工作。再如:榔樹和雲峰是兩個純農村責任區刑警隊,他們每個隊負責兩個大警務區,每個隊要管轄八個鄉鎮的刑事案件,同樣每個鄉鎮也都有派出所,我感到產生的隊所矛盾可能會更大。而這些矛盾我們大隊也沒有很好的辦法解決辦法。因此我的第二個想法是:陽光責任區刑警隊選個地方獨立辦公,和派出所除業務上有聯絡外,不產生行政管理和經濟上的關係,受大隊的直接領導,讓他們在經濟上和行政管理上相對獨立,這樣能有利於把他們建成標準化、規範化的責任區刑警隊;而榔樹和雲峰兩個責任區刑警隊最好也這樣,但目前來看不是很現實,尤其從經濟來源和警力上來看不現實,所以只有按所隊合署辦公的方式。陽光責任區刑警隊獨立出來租房等要多花一筆錢,這倒不是關鍵,關鍵是陽光派出所馬上要搬遷到新辦公樓去了,辦公場所也完全能容納的下責任區刑警隊辦公,所以我這個想法局裡不一定會同意。大家商量一下怎麼辦好?”
張麗華想了想說:“你講的很有道理,全縣百分之八十五左右的刑事案件都發生在城區及相鄰的鄉鎮,刑偵改革後,陽光責任區刑警隊的任務最重,如果放到陽光派出所,並接收所裡的統一領導,那他們就要接受所裡的統一按排,參加所裡的各項活動,雖然說側重點會讓他們破案,但肯定會讓他們承擔一定的治安管理和治安案件的處理等,這樣他們就不能一心一意抓破案了。再說後期保障由派出所承擔,還不得不聽從所裡的統一安排,我意見找個地方單獨立個門戶,城區經濟來源多,只要他們努力,肯定能養活自己。至於榔樹和雲峰兩個責任區刑警隊最好也和派出所分開辦公,免得所隊以後產生矛盾影響工作。”
周杰說:“我的想法也是單獨辦公比較好,放到派出所我總感到責任區刑警隊成了派出所的一個內部機構了,到時大隊怎麼管理這些隊?反正都是為了工作,怎麼改我都沒有意見,但改革應當越改越好,可目前我們縣因受人財物的影響,不可能按照我們想的一步到位,因此我同意楊大隊長的想法,陽光責任區刑警隊單獨成立門戶,接受大隊的直接領導,榔樹、雲峰兩個責任區刑警隊和派出所合暑辦公,接受派出所和刑警大隊的雙重領導。”
楊前鋒聽完他們的話後說:“結合大家的意見,這個問題我們拿兩個方案提交給局裡,讓局領導們研究決定吧!一是三個責任區刑警隊和派出所分設,單獨掛牌辦公,由刑警大隊直接領導,行政管理和財務管理相對獨立;二是榔樹、雲峰兩個責任區刑警隊和這兩地的派出所合暑辦公,接受派出所和刑警大隊的雙重領導,保障由派出所負責;陽光責任區刑警隊單獨設立,接受刑警大隊的直接領導。這個事就這樣了,下面研究第三個問題,也就是責任區刑警隊的基本工作保障問題。這個問題分兩塊來講。一是辦公場所、辦公桌椅櫃、車輛及警用裝備的配備等問題。這方面我們分項預算一下要多少錢,擬個清單給局裡,到時局裡也好向縣裡打報告要錢。二是責任區刑警隊成立的日常工作保障。其實各隊存在的形式定下來後,這個問題也就基本上定下來了,責任區刑警隊單獨辦公,保障自己負責;和派出所合暑辦公並接受派出所統一領導的,由所在的派出所負責保障。”
楊前鋒說到這問許燕:“研究的三個問題明白了嗎?”
許燕點點頭看了下會議記錄說:“一、刑警大隊機構設定及人數安排。大隊領導三人。建議設立重案中隊(警力五人),技術中隊(警力四人),經偵中隊(警力四人),大隊辦公室(警力一人)和三個責任區刑警隊。三個責任區刑警隊分別是:陽光責任區刑警隊(警力十人)、榔樹責任區刑警隊(警力四人)、雲峰責任區刑警隊(警力四人)。二、……………………。”許燕把會議主要精神複述了一遍。
許燕講完後楊前鋒滿意的點點頭對她說:“研究的內容記錄歸納的很好,就按這個意思儘快擬個初步方案給局裡,局裡開會後好向縣裡彙報,因為機構設定要縣編委批,另外需要增加最少三輛警車及三個責任區刑警隊的辦公桌椅、檔案櫃、電話等等必備的工作用品要配備,所以局裡還要向縣政府彙報,爭取政府在經濟上的支援。”說完後他看了看張麗華和周杰問:“你們還有什麼補充的嗎?”
周杰搖搖頭表示沒有什麼說的了。
張麗華說:“我和周杰現在還是副股級,改革後我們大隊就是副科級機構了,那我們是不是也是正股級了呀?”
楊前鋒鎖著眉頭想了想說:“這我還沒有想過,應該是這樣吧!”
張麗華笑著說:“那我們還沾了刑偵改革的光,提了半級呢!”
楊前鋒想到改革後就要偵審合一了,擔心的說:“偵審合一後,對我們偵查員的素質要求就更高了,要從立案一直辦到提起訴訟,對此我還真有點擔心,如果因改革把辦案質量搞下降了就麻煩了。”
張麗華同感的說:“對此我也很擔心,過去我們刑偵都是粗線條辦案搞慣了,因為後面還有預審股把關,現在預審股撤銷了,任務全部壓到了偵查員身上,我估計改革初期案件質量肯定要下滑。”
周杰接也擔心的說:“案件質量是執法的生命線,這可不是小事,看樣子要儘快抓才是。”
楊前鋒想了想說:“兩個事要儘快抓,一是要集中一段時間開展全員培訓,讓我們的偵查員及時充電,以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提高每個偵查員的辦案質量。二是大隊機構大變動後,很多制度要重新制定,這項工作也要及時抓。我想全員培訓工作張大拿個方案出來,可以參考去年新刑法培訓的方案,除了我們大隊領導上課外,請預審股的三個同志分別給我們上一課,具體工作就請張大抓了。制度制定工作請許燕負責草擬,不行可以到已經先行改革的地方去看一看,取點經回來。”
楊前鋒喝了口茶說:“如果大家沒有不同意見就這樣了,今天的會結束。”
張麗華突然說:“我還有個事。”接著她看了看許燕和周杰說:“大隊長,以前使用大哥大我們用不起,現在手機比大哥大便宜多了,只是大哥大價格的四分之一不到,弟兄們都想能配一個,又不敢對你講,你看…………”
周杰看楊前鋒的反應,見他沒有一口拒絕,幫腔說:“有了手機工作就更放便多了,楊大是不是考慮一下?”
許燕是大隊的內當家,民警在這方面不好直接對大隊領導說,但都喜歡和她說,讓她向大隊領導,特別是楊前鋒反應,而她一直沒有合適的機會說這事,見張麗華和周杰都說了,也跟著說:“特別是我們刑警,大家有了手機快速反應能力會提高很多,尤其是雙休日,有事立即就能找到。”
隨著電信業的快速發展,行動電話——手機迅速興起,陽光城除了電信門自己經營外,緊跟著就出現了兩個賣手機的私營店,其中一個就在香梅超市裡,正如陳來香當初講的那樣,她和楊蘭梅商量後就開始著手準備,迅速搶到了市場的先機。隨著手機的興起,政府各部門及企事業單位為了方便工作,很多單位的領導都紛紛配了手機。公安機關也不例外,除局領導配了手機外,各二級機構領導都各顯神通緊隨其後也準備買。陳來香第一時間已經給自己買了一個,聯絡起來確實方便多了,楊前鋒考慮到大隊工作的特殊性,本想給張麗華和周杰倆個大隊領導每個人買一個,雖然別的二級機構領導都在講買,但還沒有買,所以他想等別的部門買了再說,現在大家突然說起這事,並且是給每個民警配一個,感到大隊經費壓力太大,問許燕:“大隊有多少家底?”
許燕對家底是一清二楚,順口就答了出來。接著說:“大隊人多,不行採取個人出一半,大隊補助一半的辦法給每個人配一部,畢竟工作用的多。”
張麗華高興的說:“這個辦法好。”
周杰也高興的說:“楊大,下決心吧!”
楊前鋒看了看大家,發現大家的眼睛裡都有一種期盼,想了想笑著說:“你們是逼著我同意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