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前鋒選了個高的地方看到兩個人正在小溪裡刷牙洗臉,洗好後兩人站起來時楊前鋒發現那高一點的人就是李小三。
真是無巧不成書,本來楊前鋒還不能完全確定這幫人就是做賊的,還準備馬上去陽光派出所請他們配合,下午就把他們傳到派出所審查一下呢!沒想到他們還真是盜竊家禽的,並且今天晚上就要去林茂地區的鳳山鄉作案,心想竊喜,決定還是回林茂等他們。
楊前鋒立即回到林茂派出所,透過了解得知聯防隊三個人都認識李小三,對此他對工作進行了全面安排,並特別對聯防隊員作了交待,如果李小三來找他們瞭解派出所的行動情況就說今天鐵山鄉有事,派出所都去鐵山鄉了晚上不回來了,吃了中飯林小雄去了鳳山鄉安排鳳山聯防隊晚上的工作,本來鐵山就有一個治安案件要處理,楊前鋒和李春生、張文傑去了鐵山鄉,剛處理好案件派出所打來電話,說李小三果然來了派出所,向聯防隊的兄弟打聽情況,而李小三發現所裡一個民警都沒有就信以為真了,楊前鋒接著向他們交待了任務。
晚上九點半楊前鋒他們回到派出所,聯防隊員們報告,說李小三等三人在鳳山橋匯合後去了鳳山鄉,具體哪個村不清楚。
十點鐘林小雄打電話回來說:“李小三一個人在鳳山鄉聯防隊前面轉了十多分鐘,等聯防隊值班的關燈睡覺了才離開,經跟蹤發現他們進了長坑村。林小雄問楊前鋒是在長坑村口等他們出來還是按原計劃在鳳山撟那邊等他們出來。”
楊前鋒想了想長坑村的地形和出口說:“我認為還是按原計劃行動比較好,假如他們不原路返回而是從另一條路出來呢?”
林小雄沒想到楊前鋒的思維比自己寬多了,假如他們不從原路返回那就等於在長坑村口白守了,立即說:“聽你的按原計劃行動。”
林小雄來到鳳山也作了安排,晚上就讓一個隊員值班,並讓他十點左右就上床關燈睡覺,這樣李小三就認為他們聯防隊晚上不會有什麼行動了,其實隊員根本就沒有睡,而是在視窗觀察李小三的動靜,同時林小雄他們就在鄉政府的大院子裡觀察他,李小三走後,他們都出來了。
根據楊前鋒的安排,十一點半他們不慌不忙的到鳳山撟靠鄉政府這一邊找了兩個隱蔽的地點守在那裡,一個人在離撟五十米遠的地方,其他人在撟頭邊,守在離橋五十米遠的人主要任務是等李小三他們過來了用手電光通知道橋頭的人做準備;同時楊前鋒和所裡的同志也到了橋的另一頭等李小三他們的到來。
下半夜兩點半,林小雄看到他安排的人用手電對天上照了一下,知道李小三等三人過來了,立即趴到了橋頭邊的小坎下,李小三等三人吹著口哨快速的上了橋,林小雄大叫一聲:“幹什麼的?停下來接受檢查。”
李小三等三人本來腳踏車就騎的很快,突然聽到林小雄的聲音嚇的猛踩了幾下腳踏車腳踏,突然發現前面站起來幾個人,同時橋上橫了一根毛竹趕緊跳下了車,倒地的腳踏車後面的筐子的雞嚇的咕咕直叫,李小三四周看了看發現橋兩邊的人飛快的接近了他們,急忙說:“從河裡跑。”
楊前鋒當然知道他們在無路可逃的情況下會跳河,他和李春生、張文傑飛快的衝上去把三個跨上橋欄的人拉了下來,林茂鎮的聯防隊員跟後幫忙按住了他們,這時林小雄和鳳山聯防隊的隊員也趕了上來,把他們分別銬了起來。
人和贓物被帶到派出所後,立即對他們開展了審訊,他們對當晚的盜竊行為供認不諱,共偷了長坑村八戶人家,具體多少隻雞他們自己也不知道。交待完最後幾句話都是一致的,這是第一次出來偷,以前從來沒有幹過。經清點當晚的贓物,他們共盜竊老雞七十二隻。林小雄問他們是從哪裡進村哪裡出來的,原來還真讓楊前鋒講到了,他們是從長坑口進去的,從村後面的另一條小路出來的。
李小三他們認為當場抓到的要主動交待,不然要吃苦頭,以前偷的反正沒有證據絕不能交待,所以李小三他們交待完當晚的情況後就不交待了,連他們是怎麼認識的,認識多長時間了、住哪裡等都是東扯葫蘆西畫瓢,三個人講的牛頭不對馬嘴,張文傑實在氣的受不了了,把他審訊的那個姓汪的狠狠的揍了一頓,楊前鋒聽到審訊物件的叫聲立即過去制止了,並把張文傑叫到外面狠狠的批評了一頓,張文傑不服氣的說:“這幫小毛賊不打,以前他們偷的會交待?這幫無賴,要不打我審不下去了。”
楊前鋒主審李小三,李小三也是一樣,拒不交代以前的事,楊前鋒批評了張文傑後繼續審訊李小三,李小三還是那個態度,楊前鋒不得不點了一些情況說:“李小三,你不要以為不交待我們就搞不清你們的情況,我知道你們三個在陽光鎮蔬菜隊的山邊上租了一個房子,平時洗臉刷牙都在屋邊的小溪裡,小溪的邊上你們還圍了一個野外雞圈,平時偷了雞回去都要放在山上不賣,因為你們怕失主到菜市場去找他們被偷的雞,等那些失主不到菜市場去找了,你們才把雞拿到市場去兌給那些專門做家禽生意的人,並且還不去南門新菜市場,因為那裡的人知道你們住的地方,你們的雞都買到中心菜市場和北門菜市場去了。”
李小三瞪大著眼睛一眨不眨的望著楊前鋒說:“你是怎麼知道的?”
楊前鋒接著說:“不要問我是怎麼知道的,我還知道你們每次買給他們的數量和交易的金額。”
李小三說:“我不信。”
楊前鋒拿出一個小本子(這是他從吳牡丹那裡走後,到他熟悉的兩個專門做這個生意的人——也就是早上去調查時找的那兩個人那裡借來的做生意的記賬本子。)翻了翻說:“你不信?人家做生意都是要記賬的,這上面記得很清楚。”其實記的並不是很清楚,楊前鋒故意這麼說的。接著楊前鋒向他宣傳了法律和政策,並針對他的家庭情況講了很多道理。
李小三對這個本子很熟悉,心想自己一直都很小心、很低調的幹這一行,也想了很多反偵查的辦法,到頭來還是留下了很多證據。在楊前鋒嚴厲的追問下,李小三的心理防線最後崩潰了,一五一十的交待了全部犯罪事實。
楊前鋒看他們不像別的盜竊者,偷了東西變成錢就揮霍一空,問道:“你的錢呢?”
李小三說:“我用掉了。”
楊前鋒笑了笑說:“是嗎?這事其實不急,我們到你住的地方一搜查就什麼都清楚了。交代不交代隨你,不過能主動退贓,減少損失,法院可能在審判的時候會判輕一點。”
李小三拼命的撕扯著衣服,最後說:“我還存了一筆錢,存摺在我的床上枕頭下面,上面有3000多塊錢,他們兩也存了錢,可能每個人也有1000多,說心裡話我準備存一萬塊錢就不幹了,回家做個萬元戶,沒想到白忙一場最後還要坐牢。”
審訊完後,張文傑終於露出了笑臉,接著楊前鋒帶林小雄和張文傑把三人帶到城裡,在陽光派出所的配合下對他們的住處進行了搜查,之後把他們送進了看守所,一個賊窩就這樣被端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