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人不僅僅是閉上了嘴,甚至整個人都倒飛了出去,險些從墨色進來的地方掉出去。
很快,被沙塵包裹住的小辣椒,腳不沾地的透過,估計是急著去看託尼的情況。
墨瑟沒有分心,怪人落地時,身上的衣服有了一陣顫動被墨瑟的眼睛捕捉到了,嗯?這個怪人身上的衣服有古怪。
怪人還沒來得及翻身起來,墨瑟的攻擊又一次從天而降,銳利而沉重的巨刃直接指向怪人的胸口。
可惜,對方的戰鬥經驗雖然比不上墨瑟擁有那麼多的記憶,但是卻足夠在危險中做出本能的反應,墨瑟的刃尖捅在了地面上。
蜘蛛網一般的裂紋向外擴散著,堅硬的地磚在墨瑟的攻擊下好像酥脆的餅乾。
“好大的力氣,你……”
墨瑟腰部發力,左臂上的巨刃從地面拔出,然後直接劈向依舊躺在地上的死侍。
“你都不問問我是誰……”
“不用問,吞噬了你自然就知道了。”
墨瑟心中想著,右手變成了風鞭,然後向怪人抓去。左臂的巨刃也蓄勢待發。
墨瑟本以為對方會躲避,甚至直接逃跑,沒想到的是,對方卻沒有絲毫反應,只是站在那裡以極快的語速喋喋不休,甚至被風鞭抓住之後也沒有閉嘴。
“你可真夠狠的,我只是拿錢辦事,至於這麼拼命……”
墨瑟看著對方臉上的有恃無恐,心裡面有點打鼓,不過他倒是不怕,這個怪人就算是不死之身,自己的恢復能力也不會遜色於他。
果然,對方手上僅剩的單刀直指墨瑟,看樣子是打算拼著自己受傷,也要捅墨瑟一刀,看樣子對自己的恢復能力很有信心。
可惜的是,他低估了墨瑟鎧甲的堅硬程度,墨瑟的巨刃直接穿過了怪人的身體,但怪人的單刀卻被反震脫手。
看著怪人和刀之間黑色的連線,他愈發確定對方身上的黑衣有古怪,他隱約感到這衣服好像有一種生命的律動。
果然,以墨瑟的巨刃為圓心,黑色的“外衣”開始呈液體狀四散退避。
“好疼啊,你怎麼忍心這麼對待可愛的死侍大人呢,不過我可不會死呢,你等……”
死侍?這是你的代號嗎?不過你太輕敵,太自信了。
墨瑟第一次遇到這種被自己攻擊穿透,居然還沒有被吞噬的傢伙,但是當墨瑟開啟觸鬚模式,一根根觸鬚插入死侍體內,血霧開始包裹住兩人。
“這怎麼可能……我是……不死的死侍……”
“平時話多可以說是健談,而戰鬥時話多就是找死。”
墨瑟心裡想著,卻被出現在自己記憶中的兩份記憶弄得有點吃驚,精神分裂?不,那件“外衣”果然是生命體。
原來被墨瑟殺死的自稱死侍的傢伙,原名叫做韋德·威爾遜,本身是一個行業內鼎鼎有名的僱傭兵。七年前,突然發現自己得了癌症,開始等死的他遇到了一個機遇。
有人告訴他有一個政府專案,有可能可以治療癌症,抱著一線希望的他自然是答應了,沒想到卻開始了一段求死不得的生活。
似乎無窮無盡的改造試驗,或者說是折磨,可以說那種生活並不遜色於普瑞亞的痛苦經歷,直到最後這個首領叫做阿賈克斯的組織成功的改造了韋德·威爾遜。
韋德·威爾遜作為唯一的成功品獲得了不死的能力,他給自己起名死侍,他的身體細胞可以無限恢復,而且任何能量都可以被他利用與恢復自己的身體細胞。
尤其在他偶然獲得一件寶物之後,他在傭兵界可以說是沒有敵手,也沒有完不成的任務。
沒有底線,沒有原則,除了錢以外,這位死侍什麼都不認,同時也因為錢服務於地下皇帝——金並。這次也是俄巴迪亞·斯坦聯絡到了金並,才找到了死侍。
換句話說,死侍可以說是與墨瑟不相上下的不死之身,只要有一個細胞在,就不會死。
不對,死侍的不死之身比墨瑟還要完美,墨瑟如果被轟殺,他必須依靠血肉才能恢復,但死侍則沒有這種限制。
可惜遇到了墨瑟這個黑光原型體,不會被殺死的他,被直接“吃”掉了。
“這可真是意外之喜啊……”
墨瑟剛有點羨慕死侍的不死之身,他發現自己身體中的每一個“細胞”都在改變著,而自己體內數萬個單位的生命能量開始急劇消耗,但是每一個黑光病毒都變得更有活力了,也許並沒有本質上的提升,但是聊勝於無。
墨瑟感覺自己好像不再依賴於血肉才可以復活,而是獲得了死侍不死的特性,但是墨瑟也不敢確定這是不是真的,他也不想去試驗一下。
更讓墨瑟覺得意外的是另一個記憶,應該說是記憶碎片,只有零星的幾個畫面和名詞。
第一個畫面中,是一個有著獨特生命的星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