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原主準備出門參加古風研究協會的活動,她買了懸浮攝像機給自己錄全程影片。因為呂千蘭扭扭捏捏地來要項鍊,原主還遲到了。
常甜甜翻了很久,才翻到那天未剪輯的影片。她慶幸原主財大氣粗,花星幣給光腦升級過儲存,沒有刪過任何影片,否則她現在就要被冤枉了!
法官檢視後,傳喚呂千蘭。但呂千蘭去了獸人帝國給孟清瑤找鮫紗做訂婚禮服,不在帝都星。於是法官決定開啟線上法庭,讓呂千蘭上線。
呂千蘭一開始否認,在法官拿出影片後,又狡辯說,“我只是借用了一會兒,很快就還給她了。用的時間太短,我都忘記我跟她借過項鍊。”
法官是偏向未來皇子妃孟清瑤的,他看向常甜甜,常甜甜沒有第一時間自證,而是反問呂千蘭,“你是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還給我的?”
呂千蘭胡謅了一個時間,說她送到了常家。
“是親自送到了我手上?”
呂千蘭猶豫了,“記不清了。”
“那你確定送項鍊的時間沒記錯?”
呂千蘭點頭,又假裝頭疼,用手摁著頭晃了晃。
常甜甜不滿意,“開口說話啊,點頭又搖頭,是想模糊自己的話?到底是不是那個時間點?是你要證明你將項鍊給了我!”
呂千蘭仔細想了想。她那天的確去了常家,“我確定。”
常甜甜“呵呵”兩聲,拿出一張照片,“那請問,你是怎麼在歸還項鍊的一個月後,帶著這條項鍊出席拍賣會的!”
那張照片是原主的死對頭髮到群裡嘲諷原主的。那個時候,原主的媽媽已經失蹤了,她在家族的地位直線下降。原主根本沒心情參加拍賣會,卻被死對頭誤會她沒資格參加。原主的婆家有資格參加也不帶她。
“這張照片可不是我拍的,群裡一堆人都附和,所以他們家聯手誣告我!”
“我沒有,反正我是還了,法官可以傳喚常家人!”
呂千蘭相信常家人一定不會幫被趕去低等星球的常甜甜說話。
常甜甜也很清楚這一點,但她無所謂,“現在是你們要證明,項鍊還給了我,不是我證明我沒拿!沒有證據你們就是誣告!”
常家人絕對拿不出證據,呂千蘭根本就沒還!再說了,常家趕常甜甜走的時候,只許常甜甜帶一些個人衣物。要是常家認下了,他們就得出這筆錢!
那可是上億!現在的孟清瑤還只是個即將訂婚的皇子妃,不值這個價!
孟清瑤和孟青松也不蠢,看呂千蘭的反應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他們要撤訴,常甜甜當庭反訴!
不過常甜甜的反訴也沒什麼用,法官偏向孟家,只是讓孟青松道歉,沒有給常甜甜任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