勳官制度的吸引力在於“同某品”,譬如最高階的上柱國,“同正二品”,意味著獲此勳官的人,名義上和“正二品”的大官們是平起平坐的(實際上不可能)。
與此同時,勳官本人犯法後可以減罪若干等,或者使得親人(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妻子、子女)減罪若干等,而且勳官可以蔭子(傳給兒子)。
或者,身份是奴隸、賤民的人,立了軍功,得授勳官,就能解除奴籍、賤籍,成為良民。
所以,對於立功將士而言,拿不到勳田,有勳官也是不錯的,既有榮譽,也有不錯的待遇。
但是,當勳官濫發之後,必然會貶值,因為任何一種東西多了之後都會貶值。
在經濟政策上為了緩解“通貨膨脹”,可以採取的辦法是:控制貨幣供應量,增加商品供給等。
至於勳官制度,想要解決貶值的問題是不可能的,因為除非不打仗,否則只要一打仗,必然要給立功將士授勳。
宇文溫的辦法是闢蹊徑:用另外的獎賞制度,滿足立功將士的需求,如此才能控制勳官的“發行數量”。
勳官代表著地位、榮譽,還有法律上的減罪待遇,那麼,另外的獎賞制度,同樣也要有類似的效果。
那就是上書言事的權力。
其上書言事的“受眾”,是門下省諫議院的參知政事、平章政事們。
參知政事、平章政事不方便離開京城,所以需要有合法的耳目、眼線分佈在各地,為他們觀察民情,匯總各地賢達的呼聲,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更有效的參與國是。
然而,這樣的合法耳目、眼線,嚴格來說目前還沒有。
“將士們浴血奮戰,向國家展示了自己的忠誠,他們承擔了義務,所以,應該得到權力。”
“比起勳官的減罪,‘同某品’待遇,更吸引人的,是上書言事權。”
宇文溫如是說,將自己的設想娓娓道來:
“勳官之外,設議郎,當然此議郎非漢時的議郎,是授予立功軍人的勳職,任職之後,終身有效,至於蔭子....除非是任職之後為國捐軀,否則不蔭子。”
“勳官和議郎只能二選一,可以由勳官轉任,但不得再轉回去。”
“議郎分為道、州、縣三級,有探聽民情並向平章、參政彙報的權力,還要定期寫報告上呈諫議院,與此同時,各級議郎有作為民間代表、向同級地方官上書言事的權力。”
“這樣的權力是獲得之日起,終身擁有的,議郎若觸犯律法,地方官須得通知有司方可抓捕,不得隨意用刑。”
楊濟聽到這裡,悚然動容,因為他想到了這種制度一旦實行,意味著什麼:這不就是另類的各級地方鄉紳代表麼?
鄉紳,大概可以看做士大夫和地方社會的結合體,以楊濟熟悉的明代為例,鄉紳為居鄉的有功名仕宦之人(科舉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致仕官員),或有財勢有名望的地主。
鄉紳可以歸為一個階層,類似於朝廷(地方官府)與底層百姓之間的橋樑,而鄉紳的人脈很廣,致仕官員可以透過官場人脈、科舉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可以透過同年,施展出不可小覷的力量。
因為鄉紳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又多有能耐,所以地方官一般都不輕易招惹這個群體。
現在,所謂的議郎制度一旦實行,那就意味著小小縣議郎都有了通天的人脈,且不說這人脈實際上有沒有用,至少會讓人趨之若鶩。
想想,一個鄉野村夫,靠著軍功當上議郎後,居然能和京城裡的參政甚至平章說上話,定期通訊(通電報)、上呈報告,這可不得了。
如此特殊的權力,好像不是什麼“縣官不如現管”的實權,但足以讓地頭蛇們眼熱得睡不著覺,厚著臉皮上門巴結。
同理,立功將士但凡不是傻瓜,都該知道議郎不比勳官差,勳官代表著彰顯功勳的榮譽,而議郎代表著人脈(實惠)。
這人脈用不用得好且不說,但大把人想有這種人脈而不得,所以...
楊濟問道:“陛下這是...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以改革勳官制度為名,強化諫議院的影響,順帶著強化對地方的控制?”
宇文溫笑起來:“沒錯,與其讓土豪劣紳掌握基層,不如,讓為國灑過熱血的軍人來提前佔位置!”
“他們,已經用實際行動向朝廷展現了忠誠,那麼,朝廷就應該給予回報和信任,這是他們用命換回來的待遇,為什麼不能擁有這樣的權力呢?”
“讓立功將士有一個改變自身階層的機會,雖說這個機會把握得住與否要看他們的造化,但多了個選擇,總是不錯的。”
“多了個選擇,就不會一股腦往勳官序列裡擠,勳官貶值的速度,自然就變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