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是八點多,張小武找了個大排檔,點了點東西,心想是不是要給何秘書打一個電話。上班第二天就曠工,不管什麼理由都是說不過去的。再說他也不想把自己進警局的事情告訴王建國,到時候讓自己老爸知道了還擔心。
可剛準備打電話,卻發現大排檔來了幾個流裡流氣的青年,不停的冷眼瞄著他。
“呦!明的不行,來陰的了?”張小武放下電話,等待對方的發難。
果然,那幾個人開始罵罵咧咧的打鬧起來,其中一人拿起酒瓶就扔,酒瓶前進方向有一名青年,完全遮擋了酒瓶的路線,然後他一個躲避,酒瓶就直奔張小武的腦袋。
啪~
酒瓶落地,被張小武躲開。如果是普通人,在沒有視野的情況下,必然會被砸個頭破血流,可是張小武根本不用眼睛看,聽聲辯位都可以躲開,更何況精神力爆發之下,就如眼睛看著沒什麼區別。
“咦?”那幾名青年沒想到這都沒有打到張小武,知道他恐怕沒那麼容易對付。
“哎呦!”這時一個青年到他身邊一個踉蹌,摔在地上。
“靠,你小子敢給我下絆子。我的腿,好疼,斷了,斷了!啊,疼死我了。”倒在地上的人演技極為誇張,傻子才會相信他。但他的目的已經達到了,其他人朝張小武圍了過來。
“輝哥,這小子我認識,就是他泡了龍哥的馬子。”其中一人看著張小武,冷笑道。
“哦?這種垃圾還想泡龍哥的馬子,給我幹他。”輝哥大吼一聲,棲身就上。
其他人拿酒瓶的,拿板凳的,都想往他身上招呼。嚇得其他食客趕快躲避。
“靠,這是鬧哪樣?”
現在的社會是怎麼了?流氓都有文化了?打人還找了個冠冕堂皇的理由?
這幾個混混怎麼是張小武的對手,就算沒有屬性加成,打他們十幾個都不是問題,何況現在強大的遠超原來十倍以上。
噼裡啪啦,幾下就將幾個混混放倒在地上哀嚎。這是他留了手,不然一拳怕是就要打死他們。
“打人啦,打人啦。”幾個混混哀嚎的同時,大喊大叫起來。
“我靠,原來是這麼回事。”張小武轉身就跑。
他本來就在想,餘家的人怎麼會不知道他的身手,派幾個小混混過來幹嘛,捱揍麼?可是看到不遠處過來的幾個片警之後,他就知道緣由了。
這餘家是想陰他啊。找幾個人過來找茬,等他打了人,再有警察出現,來個治安拘留十五天,放出來在搞幾次,那他就不用幹別的了,就在拘留所裡待著吧。
這種情況,不管他打人還是捱打,只要還了手,都可以被安上打架鬥毆的罪名,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啊。
法制社會,執法人員有無數種方法讓你無處容身。原來餘家有所顧忌,那是餘錢膽小,害怕張成龍拼命。這會兒餘錢都生死不知,張小武又在省城,餘波又是身居高位,想弄死他容易了許多。就算沒有證據,弄不死,也會找他一輩子的麻煩,永遠不得安寧。
“哼!當我傻子?”這種事情他經歷了不少,自然知道怎麼應付,最簡單的就是跑,抓到了就是15天,沒抓到,就要另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