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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兩匹藍布 (1 / 2)

耿秀才對達海肅然起敬。

“自古武死戰文死諫,博士當為我輩楷模,青史留名!”

達海苦笑不已。

“耿參謀說的是明國的事情吧。在我國讀書人哪有這個地位?老汗王最恨讀書人,那時殺死一個文人就像殺掉自家的一支狗。”

耿秀才氣惱不過:“難道你們的老汗王就不怕記事的史官嗎?”

達海連連搖頭:“新汗黃太吉登基以後才開科舉辦文館,命額爾德尼專司記錄歷史,老汗王那時根本沒有史官。而且老汗王怎麼會蠢到以不納諫的名義懲辦我?他親手給我扣下兩項骯髒罪名,一曰同奸,一曰受賄。老汗王親自斷定,誰敢為我翻案?我連自身清白都辦不到,哪裡還敢奢望青史留名?”

耿秀才義憤填膺:

“你們的老汗王太小瞧天下的筆墨文人了,這世上難道就只有他一張口嗎?來來來,達海博士,你把事情經過如實說來,我為你一筆一筆記下!我等為你傳揚,為你正名!”

耿秀才拿過為談判準備好的筆墨紙硯,鋪開紙筆,激動不已地磨墨。

“你們?”

達海遲疑了。

賈道士突然大喝一聲,“來人吶!把陪同達海博士過河來談判的人綁了!”

孫一身邊的悶蛋立刻像粽子一樣把達海的護軍五花大綁。

賈道士向達海道一聲得罪,“若不如此,博士回去必然性命不保。我們會重新選派一名俘虜陪博士回去,博士只管推說原來的護軍失足落水了。”

事到如今,達海狠狠心咬咬牙:“也罷!這些日子我身體每況愈下,說不好大限將至。我就把這樁事託付給諸位,拜託幾位為我身後正名!”

達海道:“受賄的罪名,我百口莫辯。同奸的罪名,達海是天大的冤枉!容我把這件案子的判斷、額爾德尼的記錄先背誦給各位。”

……

按達海的背誦,十二年前努爾哈赤家裡有一個近身閒散侍女名叫秦臺,和一個納扎女人發生了口角。

納扎女人罵秦臺淫蕩,和弄庫同奸。

秦臺對納扎說:“我和弄庫在哪裡同奸?同奸以後我給他什麼東西了?你和達海同奸才是事實,你曾經給過他兩匹藍布!”

努爾哈赤的一個小妾德茵澤聽到了她們吵架,在三月二十五日把情況告訴給努爾哈赤。

努爾哈赤叫納扎和秦臺當眾對質。經查,納扎得到努爾哈赤大福晉的允許,送給達海過兩匹藍布。

努爾哈赤對大福晉說:“你送人財物,我並不吝惜。但是家中有禁約:福晉們不經我的允許,如果私自把一尺布一塊綢送給女人,就會被告為欺夫;送給男人就會被告為有外心。一旦有此種報告,就以報告人之言為準,所以無論什麼東西,都不能送給外人。如今你違背禁約,送給達海兩匹藍布,你有何忠心?”

隨即擬定達海和納扎女人死罪。

努爾哈赤又想:“男女都是死罪,罪有應得。可是殺掉達海就沒有人像他那樣精通漢文漢語。”

隨即殺掉納扎,而把達海用鐵索綁縛,釘於粗木之上囚禁。

……

達海背誦完畢。

孫一琢磨一下說道:“其實你的同事額爾德尼給你使用春秋筆法,已經留下了翻案的可能!”

孫一解釋說,只要簡單推理一下就會發現此案可疑。

本案的唯一事實,就是納扎得到大福晉的允許,送給達海過兩匹藍布。

按照案中說法,努爾哈赤的妻妾只要送人東西,一旦被告發就判為有外心。

那麼,到底是納扎同達海有染?還是大福晉同達海有染?

達海聽罷就是一愣。

“原來額爾德尼在幫我……那時額爾德尼與四貝勒阿巴海交往緊密,還勸說我阿巴海尊重讀書人,要我也和四貝勒阿巴海多走動……但是老汗王對四貝勒結黨很不滿意,教訓過四貝勒好幾次。老汗王還曾不止一次的發脾氣,說每每來找額爾德尼,都發現額爾德尼在四貝勒處。我還以為額爾德尼要……”

達海回過神來,但見耿秀才正奮筆疾書,言道:“煩請耿參謀再記下如此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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