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車之後回家,到家裡之後餘驚鵲沒有背顧晗月,和季攸寧兩個人將顧晗月扶下來。
餘默笙在家裡,詢問了一下,讓人安排客房。
將顧晗月放在客房的床上,餘驚鵲沒有繼續動手動腳,剛才的已經足夠顧晗月誤會自己是好色之徒。
“你照顧她,我先回去。”餘驚鵲對季攸寧說道。
季攸寧也知道餘驚鵲留在這裡不合適,點頭讓餘驚鵲離開。
回去房間,就餘驚鵲一個人,他按耐不住,將衣服裡的紙條拿出來。
一張紙被疊的四四方方,薄薄一層,不是餘驚鵲當時坐在地上,起來拍褲子的灰塵,他也不會發現。
這個計劃看似大膽,卻是在絕境中的一線生機。
餘驚鵲好巧不巧的就給發現。
其實餘驚鵲也有些後悔,他要是沒有發現紙條,紙條今天晚上被顧晗月摸走,這個結果也不錯。
警察廳特務科要抓的人,是反滿抗日分子,這個東西對反滿抗日分子有幫助,被他們拿走,餘驚鵲求之不得。
但是當時餘驚鵲沒有想到他們會有人來找自己拿,更加沒有想到會是顧晗月。
當時為了保險起見,不被人誤會自己和那個抗日分子有一腿,餘驚鵲只能將紙條藏好。
現在好了,顧晗月來拿,撲空一場。
餘驚鵲就算是明白顧晗月的身份,明白他們的意思,現在這個紙條卻送不出去。
如果餘驚鵲現在將紙條交給顧晗月,那麼顧晗月就知道餘驚鵲發現了紙條。
餘驚鵲是正陽警署的人,發現紙條不給警署不給警察廳,反而是還給顧晗月,你說餘驚鵲沒有問題嗎?
身份這種東西,越少人知道,對你越有好處。
再者說了,顧晗月到底是什麼身份,餘驚鵲都不知道。
陳溪橋告訴餘驚鵲,自己同志面前,都不要暴露。
一個不知道身份的女人面前,餘驚鵲怎麼可能主動暴露?
你說要不要放在兜裡,讓顧晗月自己拿走?
沒有機會了。
褲子後面的兜,顧晗月已經摸過,沒有東西。
如果現在多出來一個東西,顧晗月不傻,一定會知道是餘驚鵲後來放進來的。
就算是餘驚鵲不放在褲子兜,放在衣服口袋裡面,裝作無意間被發現。
那也不行。
顧晗月他們的組織有他們的要求,就是在褲子後面的兜裡,你換地方,顧晗月也會知道,是餘驚鵲自己動的手。
現在看著手裡的紙條,餘驚鵲知道自己是送不出去了。
開啟看看?
吸引力,這個紙條對餘驚鵲有著莫大的吸引力。
就像是一個有毒的蘋果,你明明知道不能吃,卻忍不住想要咬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