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本赤黑色,死後變動作青色,其痕未見。有可疑處,先將水灑溼,後將蔥白拍碎令開,塗痕處,以酒醋蘸紙蓋上,候一時久除去,以水洗,其痕可見。
室內,酒醋之氣瀰漫。
“師父快看!”暗香忙道。
順著暗香手指的方向,所有人都湊近屍臺,瞧見了位於高漸屍身鎖骨之下的半圓形淤痕,清晰至極。
“應生前所致。”林慕白伸手輕輕拂過暗色淤痕,“形狀很奇怪。”
半圓形淤痕,以左深右淺的方式呈現,寬度有粗壯,似乎不像繩索勒痕。也不像布條緊勒所致。
銀針入喉,入腹髒,無黑而出,林慕白深吸一口氣,“沒有中毒痕跡,可以確定他沒碰過醉三之毒。”握住高漸的手,林慕白突然道,“暗香,把竹籤拿來。”
在高漸的指甲縫裡,有些白色粉末,也不知是什麼。林慕白細細的用竹籤挑出,至於紙張紙上觀看,“這不是醉三,倒有些像花粉的粉末。”
夜凌雲蹙眉,“北苑因為是偏院,所以沒種什麼花,如意班的人也很少去花園,怎麼會接觸到花粉?是不是胭脂水粉之類的?”
林慕白搖頭,“不是胭脂水粉,具體的,我拿回去再說。”說著,小心翼翼的將粉末包起。
“致命傷是脖子上的一刀。”容哲修蹙眉,“可是這淤痕又是怎麼回事?”
“如果我是高漸,我就可以回答你現在的問題。”林慕白褪去白衣,醋潑火盆,從白煙上跨出。去了一身晦氣,取早就備下的柚葉水洗手。
林慕白沒有回房,而是去了花園,她要採集夜家莊內所有花草的粉末以作對比。她常年在山上採藥,對於植物的辨識度和敏感度,素來比尋常人要高得多。夜家莊的花園還是與她走的時候一樣,清一色的蘭花,沒有分毫改變。讓她難免睹物思情,想起了過往歲月。
“這兒還是與從前一樣,都是你喜歡的蘭花。”夜凌雲笑了笑,“我不許任何人輕易觸碰這些蘭花,一直都交給專人打理,從不敢懈怠。就想著有朝一日你回來,還能歡歡喜喜的看到蘭花開。”
“你不必這樣。”林慕白掃一眼一盆盆打理得極好的蘭花,心知夜凌雲沒有說謊。只不過,輕嘆一聲,她抬眸望著他,“我現在已經不喜歡蘭花了。”
“那你喜歡什麼?”夜凌雲忙問。
暗香打趣,“石頭花。”
容哲修一下子笑出聲來,與五月明恆一道,帶著容盈坐在花園的小亭子裡。誰都看得出來,林慕白對夜凌雲還是有幾分感情的,只不過心意已決。偏生得夜凌雲死活不撒手,明知無果也不肯放棄。
“這盆火花蘭被誰摘過?”林慕白蹙眉。
夜凌雲陡然回過神來,“怎麼可能?”果然見花葉中,有花莖無花朵,“花奴何在?”
一聲喊,便有一名家奴快速跑來,一臉的驚慌失措,“莊主。”乍見那朵不知何時被人摘去的火花蘭,頓時嚇得魂不附體,跪在地上連連磕頭,“莊主恕罪,莊主饒命,不是小人摘的。”
“花呢?”夜凌雲勃然慍怒。
“不、不知道。”花奴渾身瑟瑟發抖。
林慕白上前,攙起花奴,“你別怕,老實說,這朵火花蘭去哪兒了?”
“小的真不知情。那一日傍晚小的修剪完枝葉,就開始把院子裡的蘭花都搬回花房,可哪知道我剛搬了幾盆回去,一出來這花就不知被誰採了。”花奴險些哭出聲來,“夫人,真不是小的摘的。小的也不知,是哪個不要命的,明知道莊主通令全莊,不許任何人碰這些寶貝疙瘩,可——”
說著,花奴開始抹眼淚。
“沒看見人?”林慕白繼續問。
“沒有。”花奴搖頭。
“也沒聽到動靜?”林慕白掃一眼青石板,這夜家莊鋪的不是鵝卵石,而是青石板。因為當年林慕白喜歡鞋子落在青石板上的聲音,所以夜凌雲就在全莊鋪上青石板。到了雨天,雨滴敲擊石板,會發出極為清脆之音。
花奴還是搖頭。
林慕白頷首,“你下去吧!”
“多謝夫人。”花奴撒丫子逃開。
按理說走過青石板應該都會有腳步聲,花房離這兒很近,只是隔了一條迴廊,應該能聽見。男子的靴聲慣來很重,採一朵花,也不可能身駕輕功來採吧?那就該是女子,繡花軟底鞋,當然還不能是粗野女子,否則腳下太重也是會發出聲音的。
方才花奴說了,夜凌雲早就通令全莊,試問誰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被抓到,只怕皮肉受苦,為了一朵花,自然不值得。
驀地,林慕白彷彿想到了什麼,“暗香,看看還有沒有火花蘭,採一點花粉回去。”
“你懷疑高漸指甲縫裡的,是火花蘭的花粉。”夜凌雲微怔。
“是與不是,對比一下就知道了。”林慕白深吸一口氣,掃一眼偌大的院子,問題是:如果高漸指甲裡的真是火花蘭的花粉,他一個大男人要摘花做什麼?而且走路沒聲音——難道——
正說著話,管家卻急急忙忙的跑來,“莊主,出事了,知府大人派人過來了,說是——”管家見著林慕白,稍顯猶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