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屍結束,無人對驗屍結果有異議,也沒人對於西陽王的決定有疑問,當事雙方在功曹處登記相關資訊,以便日後論功行賞。
這年頭冒功領賞的事情屢見不鮮,所以功曹不但記上各自隊伍參戰人員的名字,還要對方一次在自己名字處按手印。得按手印,最後會統計成冊,上報朝廷,由朝廷決定賞額。
至於功勞何時能夠兌現,那就“呵呵”了。
當年東西魏大戰,東魏名將高敖曹被自己人陰了一把,後為西魏小兵砍死,這名小兵立下大功後,論功該得布絹萬段,而實施時,西魏/周國朝廷每年兌現一些。
結果小兵領賞領了四十多年,到了大象二年時獎賞都沒領完。
楊堅以隋代周,已經變成老兵的那個小兵,獎賞就不用想了,至於周國滅掉隋國後,會不會繼續給這位老兵發賞,不得而知。
論功行賞,如果是小功勞的話,主帥就可以兌現,而涉及到大功,需要賞大量糧食、錢帛或者土地,得朝廷批准,涉及到加官進爵、增加食邑的話會更加麻煩。
所謂“恩出於上”,這個“上”不光是高高在上的天子,某些時候也包括朝廷。
一支軍隊,若將士的賞罰全都是由主帥說了算,那麼對於天子或朝廷來說,意味著這支軍隊基本上就失控了,只是主帥的私兵,絕對靠不住。
宇文溫麾下大軍,可不是他的私兵,所以大額獎賞,還得朝廷做主。
然而要靠朝廷發賞,除了官職、爵位,其他獎賞能否及時兌現可說不準,就像那名殺了高敖曹的西魏小兵,該得一萬段的布絹,結果領了四十年都沒領完。
對此,宇文溫感受到了深深的惡意。
一年二百五十段布絹的“分期”,四十年也該發完這一萬段的獎賞了,而一年二百五十段布絹,難道朝廷拿不出來?
拿是拿得出,賞賜權貴和帶兵大將,每人每次數百上千匹根本沒問題,至於毫無權勢的小兵,呵呵,慢慢等著吧,又不是不發嘛!
這種事情,宇文溫可做不出來,雖然他無法對眼前兩支隊伍計程車兵承諾什麼“重賞”,更不可能許諾會得授何種官職、爵位,但馬上兌現小額獎賞還是做得到的。
布匹,在這個時代可以當做硬通貨,而對於黃州的水力紡織作坊來說,只要原料夠,布匹的產量不是問題,宇文溫大軍中布匹供應充足,購買力很強。
無論是購買駐地周邊百姓的糧食、雞鴨鵝或者各類農產品,官軍都是用實打實的布匹來支付,而發給將士們的小額獎賞,同樣是布匹。
所以作為黃州紡織業大靠山的宇文溫,輕而易舉就能兌現小額獎賞。
此次追擊、伏擊侯莫陳瓊的隊伍,每名士兵都會有一百匹黃州布,折銅錢大概二十貫左右,抵得上一戶家境尋常的人家多年積蓄,過三日便可到軍需官那裡支取。
宇文溫麾下大軍,兌現小額獎賞的能力很強,正是因為如此,全軍將士鬥志旺盛,那些助戰的蠻兵,立了功馬上就能拿到好處,再加上接受了嚴格訓練,多次參加實戰,戰鬥力蹭蹭蹭往上漲。
跟著西陽王的隊伍,大機率能打勝仗;只要立了軍功,就一定會得到獎賞,這就是宇文溫樹立起來的信用,漸漸深入人心。
而他發放獎賞的形式有兩種,一種是實物,一種是“流通券”,此次也是如此。
面對兩種獎賞發放形式,兩支隊伍的選擇不同,盧勿吉等人當然要實物,因為只有拿著實物也就是布匹,他們才會覺得安心,而韓氏部曲這邊卻大多選擇“流通券”。
選流通券,明日就能領,雖然輕飄飄一張紙,卻可當做真的布匹——前提是在黃州西陽。
一百匹布,分量不輕,如今正在打仗,行軍時多少是個累贅,而一張紙,能有多重?
對於這個選擇,宇文溫有些意外,他沒想過流通券的信譽,竟然能得到“外地人”的認可。
看著那個年輕人,宇文溫饒有趣味的問:“你們敢用流通券?”